4月17日,来安县人民法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以“法官当如邹碧华”为主题交流研讨邹碧华精神,进一步推进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
研讨会上,与会人员纷纷缅怀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表示要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参与“法官当如邹碧华、干部当如邹碧华、做人当如邹碧华”大讨论活动,坚持理论学习和深入实践相结合,把学习研讨活动作为党性修养和改进作风的课堂。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汪文俊表示,邹碧华同志是中国现代法治史中的里程碑的人物,是基于他对法官职业尊荣感的认识,基于他完美地将应用法学与理论法学相结合,基于他甘做“燃灯者”对司法改革的奉献,基于他对法院管理的孜孜探求,他用深邃的理论素质和价值判断指导所有参与司法过程中人员,遵从法治,坚守法治。作为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不仅学习他的精神,更要学习他的务实行动。
党组书记、桑泽祥院长就深入学习邹碧华精神提出要求,他说,邹碧华是在“四个全面”进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邹碧华精神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要把学习邹碧华同学习沈浩、学习我们身边的先进典型结合起来,对照先进典型,找准差距与不足,从各自岗位实际出发,以先进典型的优秀精神品质为引领,坚持学习钻研,妥善处理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争当邹碧华式的好法官、好干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进一步坚持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将邹碧华崇法尚德、公正为民的职业精神融入执法办案中去,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王立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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