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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五举措破解农民工讨薪难题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8日 点击数:1708

 

一是定期排查制度。该县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纳入县民生工程,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原则,全县共划分18家责任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各责任单位对照工作要求,成立组织,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月查季清工作,落实一个工程一个台账,每月由用人单位对工资发放表进行公示并上报,责任单位主动上门了解情况,寻找隐患,对存在工资拖欠的用人单位进行约谈。二是落实保障金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截至201311月,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滚存金额4293.47万元。对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用人单位因一时无法足额支付的,及时用该单位预先交纳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先行垫付,2013年共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4起,垫付工资金额193万元。三是部门联席制度。成立农民工工资部门联席制度,按照谁主抓,谁负责的原则,各责任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招引部门具体帮扶。落实部门联动,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建设局、县房重局、县人社局等职能部门在县信访局设立“农民工工资投诉中心”,抽调专人联合办公,着手解决农民工工资投诉问题。四是有求必应制度。拓宽农民工工资投诉渠道,县里分别在人社局和建设局设立了解决工资拖欠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办公室,18家责任单位分别设立各自的清欠办。各清欠办公室公布了农民工工资投诉电话,劳动仲裁对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审理,快速审结。五是严格追究制加大对恶意欠薪、恶意讨薪和欠薪逃逸的项目经理、包工头和班组长的打击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县人社监察大队及时下达限期改正通知,对拒不改正的,从重从快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要快速移交公安部门立案处理,法院、公安部门快速立案,快速追逃。情节恶劣的,建设部门依法将其逐出全椒市场,并对其资质进行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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