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1〕71号)精神,来安县积极筹措资金,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一是成立组织。成立了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卫生局、审计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化解债务领导小组。二是制定方案。制定了具体的偿债资金支付办法,明确了化解债务的责任主体、时限,偿债资金的来源、化债顺序、兑付程序。三是严格审核。根据债务人申请,债权人签字确认,经卫生局初步审核,卫生局经办人、财务负责人、卫生局局长签字确认后,财政局业务同志对照省、市审计部门核定的债务逐笔审核债务资料,资料齐全后财政局经办人、审核人、分管局长、局长签字予以确认,最后分管县长签字后财政局支付偿债资金。四是信息公开。将层层审核后的拟偿还债务清册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债务人所在地进行了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偿债资金由财政专户直接支付到债权人账户,减少中间环节,做到信息公开,及时支付。截止目前,在应偿还债务中,除联系不到债权人之外,已全部化解偿清,全面完成债务化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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