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明光市政府第43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2015年元月起,在全市建立普惠型高龄津贴制度。3月1日,明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光市高龄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5]5号)文件正式出台。这是继2014年初对城乡低收入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之后,市政府关爱老人,改善民生的又一惠民之举。
为了把好事做好做实,明光市民政局、老龄办根据市政府要求,从3月初开始,在全市17个乡镇街道、3个省属农林场开展了申请、审核、审批工作,经过1个多月艰苦、细致的工作,全市申报的老人中,共有13503名高龄老人符合享受政策条件,市财政将支付第一季度高龄津贴1335840元。
目前,该资金已通过社会化发放,打入全市1万多名高龄老人的银行账户。
(明光市民政局 杨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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