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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检察院发挥“四个作用”积极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9日 点击数: 1864

 

近年来,天长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结合正在开展的“崇尚法治共创平安”活动,发挥“四个作用”,积极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一是充分发挥打击惩治的作用,促进社会治安和社会风气根本好转。加强与公安、法院紧密结合,强化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环节监督力度,及时审查批捕和提起公诉。主动向党委、政府、人大汇报严打工作情况,积极争取支持,加大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和法院审判监督的力度,与公安、法院、司法、镇街、村社区等单位密切配合,突出惩治重点,严厉打击杀人、抢劫、强奸、盗窃、诈骗、寻衅滋事等各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340余件,查办职务犯罪案件7275人。二是充分发挥刑事调解的作用,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刑事和解制度。对没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一定赔偿基础的,在审查逮捕、提起公诉环节创造条件,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谅解及赔偿协议,对达成协议、赔偿到位并得到被害人谅解的,从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定的角度出发,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和相对不诉的处理。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充分发挥预防治理的作用,促进社会安全因素提升和风险减少。坚持教育感化的方针,强化监所驻所检察室工作,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深入地进行法制教育,严惩狱内违法犯罪活动,打击牢头狱霸。在社区成立了“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加强对在社会上执行刑罚的“五种人”矫正的帮教跟踪考察工作力度。成立了“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基地”,积极解决社区矫正人员的技能教育和就业安置工作,把重新犯罪率降低到最低点。建立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对所办案件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预测,发现综治苗头性问题,及时反映给党委、人大和政府,抓早抓实,防微杜渐,真正做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减少不安全因素。四是充分发挥法制教育的作用,促进公民素质提升和社会文明建设。认真落实“六五”普法教育工作部署,结合执法办案、举报宣传周和“12.4”法制宣传日,组织干警深入开展以“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为主要内容的“五进”活动,广泛宣讲法律知识。成立法律宣讲团,开展“职务犯罪百场讲座进村活动”。结合新闻媒体,开辟法制宣传栏目,制作“法在身边”专题片,通过电视向公民进行法律宣传。结合办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结合控告申诉接待,在解决群众涉法上访问题的同时,加强对上访人的法律宣讲,增强他们依法处理解决问题的法律意识,达到问题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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