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入调研,摸清情况。从6月下旬开始,明光市纪委成立由市纪委领导带队的六个调研组,围绕当前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小四风”作风建设情况,村(社区)财务管理以及落实强惠农政策中存在问题等方面内容,集中对全市17个乡镇、街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状进行调研。通过实地调研,掌握了当前我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不足以及对策建议,为我市开展专项工作提供了基础。
二是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滁州市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动员会议后,我市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滁州市专项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明确: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两个责任;二要严格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三要建立长效机制,注重源头预防,确保专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下发文件,明确要求。我市及时印发了《关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重点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小官贪腐等现象,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等四个方面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把压力传导到基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是稳步推进,务求实效。及时安排部署,认真自查自纠。市纪委组织召开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全面部署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各地各单位也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全面启动实施,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全面排查“四风”和腐败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收集排查线索,查纠违规问题。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各地各单位在明显位置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和监督。市纪委会同有关单位扎实开展线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列出线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及时交办督办,实行销号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促指导。按照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重点在县一级,着力点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要求,全市各地各单位认真履职尽责,深入推进专项工作,确保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成效。
(明光市纪委 李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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