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明光市财政局拨付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为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明光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皖发[2013]7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在本级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积极调整支出结构,2013年、2014年、2015年连续三年配套、拨付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13年拨付1980万元,其中: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990万元,市财政配套990万元;2014年拨付2020万元,其中: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963万元,市财政配套1057万元;2015年拨付2200万元,其中: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045万元,市财政配套1155万元。三年累计拨付6000余万元至明光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用于转增国有资本金。
明光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由成立初期的1亿元,目前已经增资扩股至2亿元。明光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发展、壮大,较好地解决了我市中小企业、三农企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和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助力中小企业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截止2015年6月底,明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保中小微企业142户,在担保贷款总额44815万元。我市多家企业从中受益,生产出更多的适销对路产品,在更新生产设备,增加产能,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的同时也提供了多达8000个工作岗位,奉献了约1.45亿元(以统计数为准)税收。
(明光市财政局 耿琮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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