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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检察院组织社区干部参加庭审警示教育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点击数: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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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上午,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明光街道办事处韩山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刘某贪污案在明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市检察院预防局组织明光街道18个社区、居委会、村主要负责同志进入庭审现场旁听案件审理,接受警示教育。

在法庭上,通过控辩双方对犯罪事实、犯罪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条款的引用和辩论,使旁听者对法律的有关规定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把庭审变成了以案释法过程。这种鲜活的庭审警示教育使旁听人员意识到职务犯罪就在身边,必须要时刻保持警醒,切实履行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拒绝各种腐蚀诱惑,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远离职务犯罪。

(明光市人民检察院  赵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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