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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12345”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2日 点击数:1168

南谯区以规范劳动监察行政执法为契机,实施“12345”工程,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营造氛围。结合劳动监察执法、就业技能培训等工作,深入企业、乡镇、建筑工地,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政策,营造法治氛围,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和能力。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召开专题培训班进行培训。二是抓好两项活动。区、镇劳动监察专、兼职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日常巡查活动;区人社、建设、工商、公安、安监等部门每年开展三次专项检查活动。如今年巡查中发现某公司拖欠382个月78760元工资,区人社局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将案件移交辖区公安部门处理。三是制定三个办法。与区司法局、综治办等联合下发了《对困难农民工维权予以免费法律援助的意见》;与公安局、法院协作,形成欠薪案件移交处理办法;与总工会、工商联等联合下发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试行办法》。四是打造四项基础。通过开展劳动合同春暖行动等措施,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签订率98%开展劳动用工实名登记备案全覆盖;推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签约;在各镇设劳动监察中队,在社区设监察协管员,依职权参与辖区用工登记、劳动保障年审和争议调处工作。目前全区建立镇办、主管部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12个,用人单位调解委员会486家。五是落实五项制度。强化责任制度,区政府明确各乡镇、工业开发区负责辖区内用工及工资清欠,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等承担各自工程项目责任;实施市场准入制度,未经行政审批并取得施工许可的项目,由建设部门查处整改;实施工资保证金审批前置制度,未见到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工资保证金收据,建设部门不核发施工许可证;推行工资支付“一卡通”制度,对进入政务新区的28家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工资支付“一卡通”;健全执法制度,制定了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依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流程》等规章制度,为依法行政提供了保障措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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