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滁州长安网>> 明光长安网>> 政法动态>>正文内容

生产、销售假药案犯胆忒大 声称假药可获“诺贝尔”奖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08日 点击数:557

明光警方破获一起重大销售假药案件,9月30日,安徽省明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经过10余天的周密调查,分赴安徽阜阳、五河、颍上、明光、滁州和上海市等地调查取证,端掉一处发生在明光市二中路的销售假药的窝点,依法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取保候审。

9月中旬,治安大队根据公安部涉案线索协查,发现明光市二中路某栋一单元601室居民王某某涉嫌销售“救星1号复合益生菌”假药。办案民警立即围绕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展开调查。9月22日,治安大队将此案立为涉嫌销售假药刑事案件开展侦查。经查,2014年年底至2016年3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母亲患冠心病、糖尿病。王某某在互联网上搜索到“救星1号复合益生菌”,联系上山西运城侯某某、张某某,咨询“救星1号复合益生菌”功效情况,侯某某给王某某发送了地址。王某某前往山西省运城市黄金水岸小区,找到了老板薛某某。薛某某介绍“救星1号复合益生菌”能治疗医院看不好的疑难杂症,可申报“诺贝尔”奖。薛某某送给王某某2瓶“救星1号复合益生菌”。王某某将2瓶“救星1号复合益生菌”给其母亲服用,其母亲身体肿胀疼痛有所“好转”。王某某以1260元购买1箱“救星1号复合益生菌”,给其母亲、姐姐、女儿服用。同时,王某某购买“救星1号复合益生菌”,向他人宣传、销售“救星1号复合益生菌”。分别以1260元/1箱、900元/1箱(每箱10瓶,每瓶500毫升)的价格购买300余箱,卖给安徽阜阳、五河、颍上、明光、滁州和上海市等地居民,成为安徽省总代理。非法获利4万余元。

王某某在购买“救星1号复合益生菌”过程中,发现该药无药品批准文号等手续情况下,依然销售假药,构成涉嫌销售假药犯罪。9月30日,明光市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患病不宜羁押)取保候审。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明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梁义道   荡)


上一篇:国庆长假,明光户政民警加班接待群众2500余人[ 10-08 ] 下一篇:第一次侦破案件[ 10-09 ] 作者:明光政法

主办单位:中共明光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滁州市政务中心东九楼

邮编:239000 公开(监督)电话:0550-3808289 传真:0550-3808289

Email:czshglzhb@163.com 建议浏览器分辨率 1440*900 以上浏览本站

皖ICP备120103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