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军同志强调,要健全监管制度,落实刑罚惩罚措施。规范监管衔接程序,把好“入口关”,规范衔接手续,及时查找未按规定报到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抓捕脱管在逃人员。健全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动态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动态分级管理机制,健全并落实入矫宣告、报告、请(销)假、外出审批、定期走访、电子监控等日常监管制度,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兑现考核奖惩措施,对表现好符合条件的提请减刑;对不遵纪守规的,该警告的及时警告,该处罚的及时处罚,该收监的坚决收监执行。
马军同志指出,要创新矫正方式,提升教育改造成效。坚持集中教育和因人施教相结合,定期分批开展集中教育,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一人一策有针对地开展法治教育。坚持分段教育和分类施教相结合,根据初始、常规、解矫等不同服刑阶段,突出教育的重点;根据女性、青少年等不同服刑群体,针对缓刑、管制、假释、暂予执行等不同刑罚和执行方式,分类分层开展教育。坚持心理矫治和行为矫正相结合,合理安排参加社区公益劳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心理疏导。
马军同志指出,要坚持帮扶解困,促进融入回归社会。保障基本生活,坚决防止社区服刑人员因基本生活问题而重新违法犯罪。提高就业能力,纳入地方再就业培训体系,依托企业建立自愿接收就业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基地,鼓励自主创业。
马军同志强调,要坚持统筹协作,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要求,切实把社区矫正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滁州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责。要发动社会广泛参与,进一步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社会组织作用,通过政府部分投入、签订合作协议、优惠政策回馈等方式,鼓励企业、教育培训机构、民间社团为矫正人员提供就业帮助、一对一帮扶、心理辅导等。同时,要坚持依法矫正,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档案文书,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陆峰同志要求,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各单位意见,尽快完善《滁州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规则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加强衔接配合,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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