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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坚持“四统一”扎实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0日 点击数:2720

 

 

“六五”普法以来,滁州市工商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宣传教育形式,拓宽普法教育载体,注重法制宣传实效,全面推动普法教育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主要做法是:

一、统一实行“四个一”学法,队伍素质常抓不懈

一是“一日一题”: 从局长到办事员,从机关到基层,每人每天坚持做一道工商法律业务知识习题。

二是“一周一案”: 每人每周坚持做一道案例分析题,分析案件的具体法律法规适用、执法文书的制作、调查取证的技巧、违法行为的认定及在复议诉讼中的注意事项,交流对案件的性质认定、处理程序和处罚依据的看法等内容,从中汲取经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一月一法一课一笔记”: 从机关科室、直属行政机构每个人,每月轮流一次为本单位人员讲授业务知识,每次集中授课时间不少于90分钟,使讲课人和听课人的业务水平共同提高。对每部授课涉及工商执法的法律法规,工商人员必须做到“通读全文,摘录重点,写出心得”,并对每个执法人员全年自学时间和学法笔记的字数进行了最低限制。

四是“一季一考”:扎实开展业务素质,凡是符合省工商局业务素质抽考年龄的人员,按照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的要求,每季度分期分批随机抽取人员进行闭卷考试,建立成绩通报制度、成绩奖惩制度,考试与考核关联制度。

 二、统一普法知识读本,促使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

该局在“六五”普法中,统一组织编写“六五普法基本法律知识读本”,一套五册,实行无偿赠送。内容涵盖了新农村服务篇、食品安全篇、消费维权篇、登记注册篇、商标广告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而且采用一问一答的形式,浅显易懂,使“六五”普法教育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以该知识读本的《新农村服务篇》为例,注重普法工作的亲和力和认同性,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内容涵概执照农民、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品牌富农、广告兴农、权益保农、政策惠农、市场助农等方面,以“析身边事,学常用法,做守法人,建法治村”为切入点,培养老百姓对法律的兴趣,铺好“订单”路,建好“经纪”桥,打好“商标”牌,织好“维权”网,使法律信息、法制宣传资料进农家,赢得了广大民众的主动参与,使普法有机地融入广大农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通过农村普法教育,现在已有不少农民在生产生活消费中学会了“问一问”、“留一手”。“问一问”即农民们在消费前习惯到工商所或者消费维权服务站打听一下,所要购买的商品什么品牌好,哪里的种子、化肥有质量保证,做到防范在先;“留一手”是不少农民在消费中学会了向经营者索要发票、信誉卡等购物凭证,并留存商品样品和外包装,一旦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有证据在手,维权意识日趋提高。

三、统一开展工商所“个私素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相对人素质

 一是健全制度,整体推进。制订个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规定每个基层工商所素质学校每年至少举办6期以上培训班,并建立个私业主培训对象花名册,成立培训教育骨干队伍,在具体实施中做到一企一策,一企一档,分类指导;在培训中做到“八有”:学习有计划、培训有记录、授课有讲稿、上课有通知、到课有签到、进程有图片、培训有考试、结果有考评,做到职责明确,活动定期,运作有序,考核到位。

二是突出重点抓培训。重点抓好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人员和市场营销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突出对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和预防经济犯罪等方面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创新形式和方法,务求实效。深入开展“以案说法”教育活动,用活生生的事实教育人,用生动的故事感染人,用反面教材警示人;实行案后回访,送法上门,着力规范个私企业的经营行为经营,化解执法中的对立情绪,变“对立执法”为“和谐执法”,有效解决企业“边罚边犯”的问题;通过举办法制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汇演,以及观看法制教育专题片等活动,把学法用法融入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之中;通过评比 “诚信经营户”、“消费者满意店”、“合同重守单位”等活动,调动经营者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保证学法热潮的持续性;广用个私协会会员资源,发送工商法制宣传“小信息”,开展短信送法宣传。定期、不定期发送年检提醒、守法经营提示、消费警示等法制小信息,多层面营造法治氛围。

四、统一“红盾法制之窗”宣传专栏内容和形式,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

 滁州市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的宣传优势,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开辟“红盾法制之窗”专栏,将工商法律法规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广泛宣传。主要体现在 “六有”:

一是“有栏”:即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常年开辟“红盾法制之窗”,作为固定化、经常化的工商法律宣传专题栏目。

二是“有网”:即滁州红盾信息网,目前已开办法律查询、工商法律咨询、工商业务流程、普法论坛等栏目,点击率较高,受到网民的热烈欢迎。

三是“有刊”:即“工商法治动态”专刊,介绍全系统各单位开展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的经验与成果,相互交流工作信息,成为推动宣传工商法律法规的重要阵地。

四是“有窗”:在各地城镇社区、乡村集市、旅游景点和商场超市等显著位置建设一个标准化公益性宣传橱窗,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贴近生活,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观念为宗旨,为基层群众获取法律知识开辟一个新的阵地和窗口,在全社会形成法制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五是“有台”:充分利用城乡集贸市场宣传服务台,开播工商法制宣传“小喇叭”,及时把在市场管理和市场巡查中,发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的形式和特点告诉消费者,使人民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增强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是“有岗”:依托社区、学校成立“社区居民维权岗”、“青少年维权岗”,制作发放“青少年维权服务卡”, 促进工商部门与消费者的信息互动,畅通了民意,拓宽了工商系统接受社会监督和听取群众意见的渠道,更好地解决居民和青少年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问题,有效提升了消费维权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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