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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检察院喜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考核优秀

来源:明光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6日 点击数: 1418
    近年来,明光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工作,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始终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决心,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融入到检察队伍建设之中,在2015年度明光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明光市检察院喜获优秀单位第一。

    一是责任夯得“实”。检察长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第一人,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两个责任”。党组成员按照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要求,担负起了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及作风建设责任书》,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真正把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牢牢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是制度定得“准”。从强化检察人员风险防控入手,出台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领导干部接受群众监督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建立了责任分解,责任制度,责任监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重点加强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人事、财务等重大事项,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落实。严格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三是监督抓得“严”。加强廉政教育,积极探索纪律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检察人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强化检务督查作用,每周由一名副检察长带队对干警考勤等制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对干警工作作风、“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和查办。(李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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