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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法院:多维探索满足多元需求
来源:明光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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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明光法院积极探索对外加强与非诉解纷方式多元对接,对内强化诉讼案件分流引导的工作模式,2015以来,诉前化解案件2964件,占审理案件数的22.96%;2015年,在全国法院受理案件同比上升42.6%,全省法院案件受理同比上升43.4%的背景下,明光法院受理案件数同比仅增长8.89%,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初显成效,被省高院授予“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单位”。
党政主导,协调推进零障碍。“诉非衔接”工作涉及法院及其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如何调动非诉讼单位的积极性?明光法院紧紧依靠党委支持,争取党政部门支持,引起市委高度重视,在市委政法委的协调推动下,明光已形成“党政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工作体系。2015年先后两次在明光法院召开明光市多元化纠纷改革工作推进会,成立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任副组长,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农委等十多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领导小组。并由明光市委政法委、综治委联合发文,将多元化解纷工作纳入全市综治维稳工作,将民商事万人起诉率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年度综合考核,全面增强各乡镇党委和市直机关参与多元化解纠纷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性。
多元联调,化解纠纷零缝隙。先后与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明光市消费者协会、道路交通调解委员会、医疗事故调解委员会等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特邀明光市司法局“老纪调解工作室”入驻诉讼服务中心,并与人保财险明光支公司合作设立交通事故涉险案件调解室。目前,诉调对接中心已与14个乡镇(街道)、10个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设立诉调对接联络点,涉及交通事故、保险医疗、消费者权益纠纷等10余类纠纷。2015年以来,与消协诉调对接调解案件92件,与道交调委会开展诉前调解结案65件,与医调委诉调对接调解案件6件,与“老纪调解工作室”诉调对接调解结案45件,委托乡镇调委会化解各类民事纠纷128件。
网格平台,服务群众零距离。以诉讼服务中心为核心,在四个基层人民法庭建立“诉讼服务站”,在未设法庭的乡镇和偏远行政村设立21个“法官工作室”,在全市52个村建立了便民联系点,组建拥有118名人民调解员的基层调解队伍,健全乡镇、村、组和调解联络员四级调解组织网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院、庭、室、点、员的“五位一体”网格化诉讼调解格局。通过基层人民调解与巡回法庭、审判点、联系点等各种形式间相互贯通,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合力,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诉讼辅导,“私人订制”零投诉。明光法院创新提出“四个三”诉讼辅导模式,打造“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 “私人订制”式的解决机制。一是细诊环节做到“三问清”。首先由接待法官 “问诊”。询问诉求、事实及理由和心理预期,充分了解当事人的司法需求。二是辅导环节做到“三告知”。接待法官告知诉讼程序、诉讼风险、诉与非诉的利弊,以便当事人理性选择纠纷处理方式。三是对接环节做到“三明确”。在征询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明确纠纷解决方式、明确纠纷解决部门、明确纠纷解决程序。四是反馈环节做到“三及时”。即对诉调对接中心委托、委派调解的案件,要求特邀调解员、调解组织、行业组织或行政机关及时反馈调解过程、及时反馈调解结果、及时反馈调解意见。2015年以来,已对1916起案件的1985名当事人进行诉讼辅导,选择非诉方式化解纠纷的占12.3%。共向非诉调解组织委派调解纠纷173件,成功率90%,司法确认3件,且无一起引发投诉或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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