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学校食品安全维系千家万户,涉及社会稳定,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水平,确保师生集体用餐的饮食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是对学校(幼儿园)学生食堂的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卫生设施、加工操作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原料贮存及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清洗消毒等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中,食品安全监督员要求各学校食堂做到:不得加工制作冷荤凉菜及使用亚硝酸盐、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规范食用油的采购使用等。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及时将量化分级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局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落实的单位将立案查处,并向教育主管部门进行通报,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不出问题。让家长放心、让政府放心、让社会满意。
主办单位:中共滁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和滁州市法学会 版权所有 地址:滁州市政务中心东九楼
邮编:239000 公开(监督)电话:0550-3832153 传真:0550-3832153
Email:czshglzhb@163.com 建议浏览器分辨率 1440*900 以上浏览本站 皖ICP备17002914号
技术支持:安徽网狐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