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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五个规范”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9日 点击数: 1635

社会救助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社会和谐稳定的推进剂,今年以来,安徽省滁州市民政局积极探索建立完善各项制度,不断规范操作,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规范申报审批。对于城乡低保、五保、孤儿等保障,严格按照困难家庭申请、社区调查、民主评审评议、三榜公示、乡镇审核,县(市、区)民政局严格按照抽查、召开听证会和公示的程序进行审批。

二是规范资金管理。对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经费等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由金融机构低保金代发点打卡进行社会化发放,做到专款专用、专人审核、专人审批、专人发放的资金管理要求,杜绝挪用、侵占等违规违纪使用资金现象的发生。

三是规范人员选配。敬老院工作人员的选配经过县(市、区)、乡镇公开招聘,民政部门考察,通过相关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后录用。建立完善的院长、财务人员、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定岗定责。

四是规范社会监督。坚持“全方位公开”的原则,公开低保、五保、救灾救济工作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在市报刊、电台、电视台、民政网、民生网、门户网等不定期通报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相关信息;定期发放社会救助工作意见征求表,广泛征求社会对救助工作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规范人员培训。为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今年该市采取轮训的方式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业务知识培训,使他们做到掌握政策法规、热悉业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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