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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全面开展集体协商“春季要约”活动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8日 点击数: 1238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委、省政府和滁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动企业依法普遍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积极引导工会和企业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促进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4月份,滁州市总工会在全市企业开展集体协商“春季要约”活动。
    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集体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的基本手段,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劳动关系矛盾的具体体现,对调整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春季是企业安排预算、制定规划的关键时段,也是开展集体协商要约的黄金时期。各级工会组织抓住春季这个有利的时间节点,扎实开展好集体协商“春季要约”活动,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和完善集体合同制度,依法保障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实现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共赢,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据了解,集体协商“春季要约”活动重点在全市各类企业工会组织和具备条件的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开展,从4月份开始集中向企业和企业组织发出协商要约,启动协商程序。各地根据本地区行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认真梳理,坚持分类指导,分企施策,做好各类企业特别是做好农民工、劳务派遣工比较集中的重点行业、非公有制企业的集体协商工作,注重提高集体协商的质量。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应当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集体协商,做到应约尽约、不留死角。面对当前经济低迷、行业形势严峻的情况,要约活动从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出发,注重加强分类指导,对不同规模、不同经营状况、不同所有制企业依法合理确定协商内容,充分体现每个企业、行业的特点。把职工普遍关心的就业保障、工资分配、女职工特殊保护、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保险福利等问题作为协商重点,特别是要把薪酬体系构成、工资调整幅度、工资支付办法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问题作为集体协商的重中之重,确保职工的平等就业权、劳动报酬权和生命健康权等各项法定权利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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