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滁州长安网>> 部门动态>>正文内容

市工商局建立七项工作机制打击利用公共场所从事传销行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3日 点击数: 1931

 

 

今年以来,滁州市工商局结合实际,建立七项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宾馆、酒店及各类利用公共场所从事传销的行为,取得明显实效。一是建立预防机制。宾馆、酒店应对来租用会议场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甄别,登记营业执照、办理个人信息登记,了解清楚会议的内容、性质和规模。不得为传销人员提供会议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做到积极预防、不留隐患;二是建立报备机制。凡宾馆、酒店承接举办大型产品推介会,人数在100人以的,由宾馆、酒店提前一天向属地工商、公安部门报备审查;100人以下的,由宾馆、酒店自行审查;三是建立协调机制。工商、公安机关要密切协调、加强配合。组织执法人员对各大宾馆、酒店外来人员组织的大型产品推介会实施重点管理;四是建立巡查机制。工商、公安执法人员与宾馆、酒店工作人员通力合作,加强对宾馆、酒店会务场所、人员集中、集合的场所进行经常性巡查、监控;五是建立责任机制。进一步强化宾馆、酒店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责任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接、谁负责”的原则,严禁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培训场所;六是建立处罚机制。各级工商部门全面加强对宾馆、酒店等公务培训场所的监督管理,对涉嫌为传销行为提供服务的依法查处;七是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对举报发现的重要线索和重大案件的有功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上一篇:全椒县公开招聘专职治安辅助人员[ 07-12 ] 下一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专项整治[ 07-26 ] 作者:综治

主办单位:中共滁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和滁州市法学会 版权所有 地址:滁州市政务中心东九楼

邮编:239000 公开(监督)电话:0550-3832153 传真:0550-3832153

Email:czshglzhb@163.com 建议浏览器分辨率 1440*900 以上浏览本站 皖ICP备17002914号

技术支持:安徽网狐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