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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坚持“四抓”工作法 做好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
来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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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坚持“四抓”,集中整治各类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提升户外广告管理水平,全力做好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
一是抓调查,明底情。组织专门人员利用15天时间,完成了建成区33条主次干道、各大公共场所、社区、客运站等区域的户外广告摸底调查,并进行视频取证、拍照存档和登记备案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制作完成市区户外广告电子地图,点击地图上的道路,该路段两侧的户外广告视频资料、图像资料便会立即呈现出来,能够方便地查阅每一处户外广告的现状及其周边的环境状况,快速发现和判断是否属于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为户外广告的集中整治、批后监管等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抓入口,控质量。严格审核把关,做好现场勘查、资料审核工作。大型户外广告严格按照联审议事规则执行,做好会议纪要和批后监管工作。对户外广告、门店招牌的设置位置、设置尺寸、制作材质、色彩、夜间亮化等内容进行严格把关,提倡使用高档、节能材质制作广告,将城市美学的理念贯穿于审核把关环节中。近期修改完善了《滁州市城区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设置许可服务指南》,进一步方便了社会各界和市民了解户外广告设置要求。
三是抓监管,健机制。结合创建工作,动员广告业主利用工地围挡、护栏、大型LED、楼顶、墙体、高炮以及法制宣传栏等,进行广泛的公益宣传,营造浓厚创城舆论宣传氛围。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各区执法局(执法分局)对辖区内户外广告设置存在的问题,根据整治方案,督促广告产权单位限期做好自行整改。对未按照要求自行整改的,依法强制拆除。市督查支队加强对城区内户外广告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同时,对户外广告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要求广告业主及时整改、更新破损、陈旧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
四是抓整治,促提升。本着治标与治本并重的原则,市城管执法局下发了《滁州市城区户外广告及标识标牌清理整治实施方案》,从3月份起,开始对市区户外广告及标识标牌进行集中整治, 2016年5月底完成。
此次重点整治重点和范围为:滁州市建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商业区(商业街、步行街)、重点地段(公园、广场、车站)、城区出入口及高速公路两侧范围内,单独设置或依附于建(构)筑物外部、市政公用设施的各类户外广告及标识标牌等设施。其中,对陈旧破损、影响观瞻的,进行临时性修复;对路牌、交通标志、楼牌、门牌、旅游标志标牌,不符合设置或规范要求、指示标识不清的,限期整改或拆除;对邮箱、果皮箱箱体,禁止设置商业广告,一些陈旧破损、有碍观瞻的,限期进行整改;对限期内未自行整改的,依法强制集中拆除。
从3月份以来,市城管执法局对城区规划区内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为期近三个月的集中整治,共检查户外广告经营单位60余家,检查各类违规设置广告56处,均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拆除各类违规户外广告446处,6120平方米。通过专项整治,目前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已逐步规范。(戴岳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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