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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作为 再接再励 滁州率先实现农村“两站两员”全覆盖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9日 点击数:2561

201911月,省政府在滁州市召开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场会以来,滁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发力,主动作为,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于20204月底在全省率先实现“两站两员”建设全覆盖工作目标,为全面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推进组织体系建设

实现乡镇“全覆盖”

滁州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始终坚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去谋划推动,严格执行《安徽省深化警保交联动推进“两站两员一长”机制建设三年规划》要求,在2019年基础上,持续发力,不断推进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各县(市、区)100个乡镇已全部挂牌设立交管站,配备交管员,落实乡镇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劝导站的管理,加密和交警部门的合作,加大农村交通安全管控工作。持续深化警保合作,全市共建成32处一级劝导站、79处二级劝导站,实现了所有乡镇“全覆盖”,进一步织密织牢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夯实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

严格压实责任

实现“一站多能、一人多岗” 

滁州市在全省率先开展警保合作,将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秩序监管站、保险理赔服务站、公路维护保养站“四站合一”。设立专职劝导员,承担“交通安全劝导、交通安全宣传、基础信息采集、道路隐患排查、保险业务代理、简易交通事故现场协助快处等“六项职责”,实现“一站多能、一人多岗”。为压实责任,将乡镇交管站的年度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路长制”考核中,强力推动乡镇主动去抓劝导站的运行工作。同时制定了《滁州市交通安全劝导员考核方案(试行)》,设置了7个大项、16个小项的考核内容,完善退出机制,按月进行严格考核,分档次发放工作补贴,连续两个月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的,予以辞退。形成并拧紧了“主体责任在市县、管理责任在乡镇、落实责任到村庄”的工作体系和责任链条。 

加强协同合作

深推“两站两员一长”建设

1落实资金保障

要求由各县级路长办负责确定采购标准和生产厂家,各乡镇同步加快推进劝导站岗亭选址和采购工作,缩短建设时间。在4月底前确保实现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一级或二级警保合作劝导站的工作目标。

2强化会商制度

强化公安、银保监、交通运输、应急等部门沟通协作,共商解决推进“两站两员一长”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保证效率。

3规范人员管理

规范劝导员队伍的招聘、培训、考核和补贴发放等重点环节。劝导员招聘由乡镇推荐,公安和保险公司把关,高效承担具体化、简单化的工作职责。严格执行联合考核机制,杜绝“领了补贴不干活或干活了领不到补贴”的情况出现。

注重结果导向

确保事故四项指数均下降

目前,滁州市共建立一级劝导站和二级劝导111个,配备专兼职劝导员193名,兼职劝导员2400余名,共采集农村机动车29555台(其中农村面包车13975台),非机动车12349台,县道124条(里程1369.2公里),乡道182条(里程1260.3公里),村道315条(里程719.7公里),农村驾驶人信息11077人,排查交通安全隐患334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1369次 ,开展交通安全劝导87.02万次。

扎实的工作基础带来了良好的工作成效。今年以来,滁州市国、省、县、乡、村道事故四项指数全部下降。其中简易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9.22%,受伤人数同比下降58.33%,财产损失同比下降49.22%;一般事故起数同比下降39.17%,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0.82%,受伤人数同比下降44.55%

未来,滁州市“两站两员”管理工作重点将逐步转移到加强劝导员业务培训、严格日常管理等常态化工作上,适时组织全市劝导员的交流与学习,设置优秀劝导员代表交流发言和提问互动环节等,着力增加劝导员归属感,激发工作积极性,力争将劝导站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作用最大化发挥,实现农村地区交通事故伤亡率和保险赔付率“双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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