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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聚焦】新起点新步伐 2021年安徽检察工作 “五大亮点” 有看头

来源:中安在线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0日 点击数:579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1月18日,在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武代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2021年检察工作报告。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案件199805件,同比上升14.7%。其中,审查逮捕24348件36002人,审查起诉54537件75166人,刑事、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8020件,公益诉讼案件10882件。服务保障十大新兴产业发展、惩防虚假诉讼、检察公开听证、涉案企业合规、清理涉民营企业“挂案”等28项工作得到最高检和省委充分肯定,18个案例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建立健全六项工作机制,起诉涉黑涉恶犯罪773人,向四大行业领域制发检察建议162件。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和谐安全的基本诉求,保持对杀人、抢劫、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批捕2466人,起诉3479人。

服务打造新兴产业聚集地,制定实施服务保障十大新兴产业发展的10条意见,构建一体化依法服务体系。突出科技创新保护,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46人,同比上升4.9%。保障改革开放新高地建设,制定《服务保障中国(安徽)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依法打击逃汇骗汇、扰乱投资秩序、侵害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等犯罪。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建设,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强化年、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等专项监督,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776人,提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464件,督促清理受污染水体3757亩,清理固体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1.5万吨,坚决守护好江淮大地绿水青山。

及时出台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0大举措,健全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等5项特色制度,启动服务民企五大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和涉企案件集中攻坚行动,清理“挂案”420件,依法监督撤案155件,不让证据不足、悬而未决的案件成为企业发展“包袱”。坚持双向保护,依法起诉侵害民企权益犯罪473人,对涉民企案件依法不批捕396人、不起诉790人。

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最高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群众信访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99.3%,同比上升9个百分点,努力做到“接访不走过场、写信真管用”。

助力加快幸福安徽建设

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慎始如初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宽严相济、惩防并举,起诉涉疫类犯罪101人。坚决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依法起诉生产销售“毒禽肉”“假药”等犯罪323人,提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238件,分别同比上升26.7%、61.9%,向违法行为人主张惩罚性赔偿金达1.2亿元。

坚决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督促有关部门排查1100多个小区、15万个窨井盖,排除1.6万个安全隐患点。坚决守护群众身边的安全,针对高空抛物、“飞线充电”、加油站扫码支付等安全隐患,向有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737份,督促排除隐患1568处,努力化解群众的“急难愁盼”。

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303件701人。针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犯罪,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断卡”行动,坚持全链条打击,起诉电信网络犯罪6715人,同比上升34.8%;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3243人,同比上升8.5倍。

自觉当好外出务工人员的“护薪人”,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39人;支持讨薪起诉1281件,同比上升28.9%。

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扎实开展降低诉前羁押率试点,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10290人,不捕率同比提高6.5个百分点;依法不起诉10714人,不诉率同比提高2.4个百分点。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决定不起诉9144人,不诉率13.9%,同比增加2.4个百分点。

依法开展诉讼监督。做优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94件、撤案1194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165件次,同比上升49.1%。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07件。 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1322件,法院采纳率同比上升20.5个百分点。

加大公共利益保护力度。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441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4633件,分别同比上升4.5%、6.1%;提起公益诉讼808件,同比上升19.2%。紧盯“4+5”公益保护法定领域,组织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城乡“微环境”治理、红色资源保护等专项行动。

加强检察侦查工作,严惩涉及14个罪名的司法腐败行为,扎实开展“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行动,组建侦查办案组、人才库,成立全省检察侦查办案指挥中心,直接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78人,同比上升90.2%。对省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实行省检察院统一把关。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641人,起诉508人。依法起诉陈鹏、许刚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持续提升队伍素质能力

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组织实施律师互联网阅卷、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等15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实现全覆盖,阅卷成功办理数达6012次,律师阅卷从“最多跑一次”实现了“一次不用跑”。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399件,发放救助金2799万元,同比增长38%。

开展司法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刑事错案司法责任追究力度,全年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83人。配合省委与最高检联合召开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王敏同志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检察官”“安徽省优秀共产党员”、安徽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广泛学习宣传周会明、魏晶晶、王敏等政法英模先进事迹,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向英模致敬、砥砺前行。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省检察院被评为“优秀”等次。

严格执行“案-件比”质量评价标准,刑事“案-件比”1∶1.18,同比下降0.39,减少了2.5万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28538件,同比上升2.4%,占同期办案量的14.3%;列席审判委员会776次。

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全面梳理代表意见,逐项研究落实。全省检察机关精心办结并反馈人大代表建议50件,办理转交案件和事项47件,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157次。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庭审观摩等活动800余场次,配合省人大邀请160余名人大代表,对16个市的检察工作开展交叉视察。主动向省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办结并答复政协委员提案32件。

首次向省委书面报告年度法律监督工作。探索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协助省委政法委制定《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配合工作机制》。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更换承办人严格审查,以规范程序促进实体公正。强化刑事错案司法责任追究,对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案件逐案评查,总结教训,严格问责,促进规范司法。

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第二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集中召开新闻发布会14场,举办检察开放日74次。持续深化检务公开,每季度通报办案情况。全省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6552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9937条,公开法律文书40260份。检务公开透明度走在全国检察系统前列。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活动2872人次,监督办案2354件次。

2022年着重抓好四项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的重要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牢记“国之大者”,自觉担负服务全面强化“两个坚持”、全力实现“两个更大”的重要使命,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徽、法治安徽贡献检察力量。

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助力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做实为民司法举措,持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切实担当检察职责使命。坚持从严管党治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记者 苏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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