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 易 文 件
招标人: 中共滁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2年3月
目 录
滁州市综治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长安网(http://www.czscaw.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3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滁州市综治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三年27万元(9万元/年)
最高限价:三年27万元(9万元/年)
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实施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5个日历天内完成;服务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后根据测评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签定下一年合同,如测评服务情况不符合相关要求,招标人将随时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注:提供测评认证证书影印件(或复印件)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www.djbh.net)全国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目录截图(截图需完整显示投标人名称);否则不予认定。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3 月29日
地点:滁州长安网
方式:网上下载(注:投标人从滁州长安网http://www.czscaw.gov.cn/自行下载)。
售价:0元。
时间:2022年3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滁州市会峰西路72-12)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0元。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中共滁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政务中心东9楼
联系方式:0550-3820109
名 称: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会峰西路72-12号
联系方式: 0550-2199992、15178499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东亮 、吕倩
电 话:0550-3820109、0550-2199992、15178499373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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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项目名称 |
滁州市综治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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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服务周期 |
实施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5个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后根据测评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签定下一年合同,如测评服务情况不符合相关要求,招标人将随时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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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服务地点 |
由采购人指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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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陈东亮;电话:0550-382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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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吕倩;电话:0550-2199992、15178499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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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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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采购预算 |
三年27万元(9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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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采购需求(内容) |
具体内容详见交易文件,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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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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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注:提供测评认证证书影印件(或复印件)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www.djbh.net)全国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目录截图(截图需完整显示投标人名称);否则不予认定。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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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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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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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如投标人对交易文件有疑问,请于2022年3月24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225240102@qq.com(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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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
采购人将在2022年3月25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长安网(http://www.czscaw.gov.cn/)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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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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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招标代理费及评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3240元包干,专家评委费以实际支付费用为准,上述费用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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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采用不见面开标 |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请供应商以快递方式将投标文件邮寄到招标代理公司。邮件截止时间:2022年3月29日15时00分前(指收到邮件的截止时间,而非邮件寄出的截止时间,供应商请自行计算好邮件路途中所需的时间,逾期的,概不接受)。如在邮寄过程中,发生漏件、破损等情况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邮寄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72-12号(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吕倩(收)电话15178499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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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
投标人要求澄清交易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同表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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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报价设置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三年贰拾柒万元整(¥:270000.00元),每年玖万元整(¥:90000.00元/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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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交易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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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投标保证金 |
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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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
投标文件数量 |
资信证明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商务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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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否则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且经过招投标监管部门批准后,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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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1 |
投标文件具体密封要求 |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胶装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的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目录次序分别装订,并按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分别密封。资信证明文件正副本密封于资信证明文件袋内,技术标正副本密封于技标文件袋内,商务标正副本密封于技标文件袋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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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2 |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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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3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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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收件人: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 间: 2022年3月29日15时00分 地 点: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滁州市会峰西路72-12)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请供应商以快递方式将投标文件邮寄到招标代理公司。邮件截止时间:2022年3月29日15时00分前(指收到邮件的截止时间,而非邮件寄出的截止时间,供应商请自行计算好邮件路途中所需的时间,逾期的,概不接受)。如在邮寄过程中,发生漏件、破损等情况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邮寄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72-12号(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吕倩(收)电话15178499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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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滁州市会峰西路72-12)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请供应商以快递方式将投标文件邮寄到招标代理公司。邮件截止时间:2022年3月29日15时00分前(指收到邮件的截止时间,而非邮件寄出的截止时间,供应商请自行计算好邮件路途中所需的时间,逾期的,概不接受)。如在邮寄过程中,发生漏件、破损等情况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邮寄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72-12号(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吕倩(收)电话15178499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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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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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开启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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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 |
开标程序 |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采购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开标顺序:先验证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然后开启投标文件,报评标委员会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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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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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 |
是,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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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滁州长安网(http://www.czscaw.gov.cn/)等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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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
中标通知书 |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采购人公章后方可发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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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
履约担保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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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完成本项目当年度综治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并向采购人出具合格的综治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公安部门出具的备案证书和正式的税务发票,采购人收到测评报告和税务发票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当年度全部合同价款。第二年度、第三年度服务、付款方式等按照第一年度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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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交易文件领取 |
报名方式:本项目不实行报名制度,投标人自行下载交易文件参与投标 交易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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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投标人若为外资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标后将供应商进行网上公示,如有失信行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2.本交易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交易文件的响应。 3.评标委员会只依靠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而不依靠任何外来的证明材料。 4.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所有。 |
1.项目概况
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人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本项目控制价(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技术要求:详见交易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3.标段划分:
3.1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
4.招标方式:
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计价方式:
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 固定总价 。
6.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投标人资格:
7.1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7.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投标费用
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9. 踏勘现场(本次招标不采用)
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 投标预备会(本次招标不采用)
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
11. 联合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
11.1 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1.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1.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1.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2.招标代理费
12.1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3240元包干,专家评委费以实际支付费用为准,上述费用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
13.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
13.1投标人一旦下载了本交易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交易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交易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便评委审核。投标文件具体封装要求见本章第26条。
13.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本条不采用)
13.3 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要求等必须最大限度的满足交易文件的相关要求。
13.4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按交易文件规定要求递交。
1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标段)的投标。
13.6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
(2)安徽省及滁州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3)招标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
14.1本交易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15. 交易文件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交易文件。
16. 交易文件的组成
16.1 交易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交易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第七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文件的确认
16.2 除16.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交易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要求招标人对交易文件予以澄清。
16.4 交易文件的澄清将在滁州长安网(http://www.czscaw.gov.cn/)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7. 交易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
17.1 交易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长安网(http://www.czscaw.gov.cn/)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交易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7.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7.3交易文件的解释
本交易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8. 交易文件的发出
18.1,交易文件、交易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发出。
19.凡需要设置样品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样品是否合格且样品需要提供给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检测费用由样品提供方支付),在投标人提供招标人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后(检测报告必须满足检测要求且达到国家标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方可生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 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2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2除交易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书一(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书二(技术标)和投标书三(商务标)三部分组成。
21.1投标书一(资信证明文件)
(1)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具有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提供测评推荐证书影印件(或复印件)及入围中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www.djbh.net)全国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目录截图(截图需完整显示投标人名称),否则不予认定】。
(4)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交易文件中要求的资信部分评审评分的支持资料;;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信证明材料。
21.2投标书二(技术标)
(1)服务方案;
(2)项目人员配备;
(3)服务承诺:是否响应交易文件要求的书面说明和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对交易文件的其他相关技术要求的书面承诺;
(5)技术标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和技术标评分细则中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21.3投标书三(商务标)
21.3.1商务标文件组成: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3)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是);
(4)交易文件商务评审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
21.4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文本”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投标报价
22.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投标人的报价应含有服务、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即为完成交易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除非特别要求,每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否则,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书将不被接受。
22.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22.3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22.4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2.5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交易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
23. 投标有效期
2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2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交易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24. 投标保证金
2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1 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投标文件”、二份副本“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主。(正本、副本分别装订成册)
25.2 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采购人同意后,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6.1 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资格标正、副本密封在一个袋内;技术标正、副本密封在一个袋内;商务标正、副本密封在一个袋内)
26.1.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6.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及具体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1.3 未按本章第26.1.1项或第26.1.2项中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6.1.4如果所投项目分有多个包(标段),则投标书必须以包(标段)为单位进行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识标段号。
27. 投标文件的提交
27.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交易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不接收投标人投标。
27.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7.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2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8.1投标人在本章27.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8.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21.5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28.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五)开 标、评标和定标
29. 开标
29.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9.1.1招标人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9.2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29.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及投标资格。(本条不采用)
29.4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 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持。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单位相关人员是否到场;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4)宣布开标顺序(按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标、商务标顺序拆标书并唱标);
(5)评标委员会进行初审【资格性审查和复合性审查】;
(6)评标委员会根据需要要求有关投标人就投标文件进行澄清;
(7)主持人宣布初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质疑并复议;
(8)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标书进行比较和评价;
(9)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主持人宣布评审结果;
(10) 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1)开标结束。
29.5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0 评标委员会
30.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30.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30.1.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依法推荐或确定。
30.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30.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30.4 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无效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的确认报告;
(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0)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11)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30.5 评标委员会接受招标人授权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30.6评标委员会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投标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
31. 评标
31.1 评标准备工作
31.1.1阅读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
31.1.2阅读、研究交易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31.1.3熟悉交易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31.1.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31.2 评标办法
31.2.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31.3评标原则:
31.4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5评标报告的签署和报价合理性的判断
31.5.1 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31.5.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6投标文件的澄清
31.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采购单位的监督下,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
31.6.2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7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
(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
(2)招标投标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采购单位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采购单位要求重新评标。
31.8评标过程的保密
31.8.1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2.定标
32.1 中标人的确定
32.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1.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中标人名单在滁州长安网(http://www.czscaw.gov.cn/)予以公示。
32.2 中标通知书
32.2.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滁州长安网(http://www.czscaw.gov.cn/)公告中标结果并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2.2.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公章后,方可发出。
32.2.3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和其评审得分与排序。
33. 开评审异常情况处理
33.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 投投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投标人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证据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4. 合同授予标准
34.1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5.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5.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交易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5.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6. 履约保证金
3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金额和交易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3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36.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6.3履约保证金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7.1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8.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9.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9.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9.2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40.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40.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八)质疑与投诉
41. 询问、质疑
41.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41.2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招标人。
41.3 质疑人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投标人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41.4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4)质疑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41.5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说明原因退回投标人;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并向投标人出具受理证明。招标人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41.5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投标人质疑函、出具受理证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42. 投诉
42.1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43、诚实信用
43.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43.2 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43.3 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人将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43.4 投标人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43.5 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失信行为将被记入投标人诚信档案。
1.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交易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综合评分法一般适用于较为复杂、评价指标难以量化且价格为非主要因素的非标准定制商品和非通用服务项目的项目评审。
2.1投标文件的初审
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交易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2符合性检查。依据交易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交易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供货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
2.2.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印鉴,签字或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2.2.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2.3比较与评价
2.3.1按交易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4.1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
2.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 投标文件初审
3.1评审细则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重要要求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评审核验标书中的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2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评审核验标书中的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3)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
评审核验标书中的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提供测评认证证书影印件(或复印件)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www.djbh.net)全国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目录截图(截图需完整显示投标人名称) |
||
(4)诚信投标承诺书 |
评审核验标书中的下述文件: 格式见附件,检验诚信投标承诺书的原件 |
||
1.投标单位需要提供企业的相关证书,如企业的营业执照等可以提供公证件,公证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 2.凡提供带官方二维码的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均可替代原件,但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复印件二维码不清晰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
1 |
标书的有效 性 |
(1)投标文件签署 |
签字、盖章或签章符合要求。 |
(2)投标方案 |
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3)报价唯一 |
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
完全响应。 |
||
2 |
标书的完整 性 |
(5)投标文件份数 |
递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标文件、商务标文件需按交易文件要求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6)投标文件形式内容 |
投标文件内容清晰、明齐全无遗漏。 |
||
3 |
标书的响应程度 |
(7)服务需求响应程度 |
最大限度地满足交易文件要求 |
(8)商务条款响应程度(包括服务周期、售后服务等) |
最大限度地满足交易文件要求 |
4.2评委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交易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4投标人可在现场20分钟内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提出异议,评标委员会根据交易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投标人的异议进行复议
4.5只有通过初审的投标单位才能进入评标程序,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5.1评审阶段,评委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字文本为准。
5.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代表签字。
5.3评委会修正错误的原则:
5.3.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投标数量与招标数量不一致时,以招标数量为准;当分项报价清单、投标函的总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5.3.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及开标一览表;当单价小数点有明显的错位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投标的数量与招标的数量不一致时,以招标数量为准。
5.4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无论投标人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予以书面确认。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出现的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四 比较与评价
{C}{C}6. {C}{C}详细评审即按交易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和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审细则 |
1 |
投标人综合服务能力 |
10分 |
1.投标人在完成测评工作后应为业主方提供常态化的安全技术支撑、网络与信息安全培训、宣贯服务,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的,得 5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C}2. {C}{C}投标人具有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颁发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人员认证”培训机构证书的,得 5分。 注:评审时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分。 |
2 |
投标人业绩 |
25分 |
2019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市级(含)及以上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实施经验,每提供一个测评案例,得5分,本项满分25分。 注:评审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②测评报告签字页的加盖投标人公复印件;如合同或测评报告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类型等内容,须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有效业绩评审材料,本项不予以计分。 |
(2)技术标评审细则(50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审细则 |
1 |
服务方案 |
0-25分 |
1.项目实施方案:工作范围清晰,具有完整的风险说明及风险规避处置措施,项目实施计划和测评内容以及项目管理方案可行性合理。评委对各家测评实施方案进行横向比较,详实:8-11、良好:4-7 一般:1-3、较差:0。 2.培训宣贯方案:工作范围清晰,具有完整的培训计划、培训方案以及线上线下结合的培训方案和配套工具,提供实际培训、宣贯案例介绍。评委对各家培训宣贯方案进行横向比较,详实:5-7、一般:2-4、较差:0。 3.项目管理方案:工作范围清晰,具有完整的项目管理方法论和内容。评委对各家项目管理方案进行横向比较,详实:5-7、一般:2-4、较差:0。 |
2 |
项目人员配备 |
0-20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求拟配备的项目团队应设置项目经理、培训讲师等,具体评审指标如下: 1.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含)以上等级测评师证书,得2分;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得2分;具有网络安全能力认证培训讲师(CCSC)证书,得2分;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CISAW)证书,得2分;本小项满分8分。 2.培训讲师:具有高级测评师证书,得2分;具有网络安全能力认证培训讲师(CCSC)证书,得2分;具有重要信息系统保护人员(证书类别:CIIP-T)证书,得2分;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CISAW)证书,得2分;本小项满分8分。 3.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不包括项目经理和培训讲师)全部具有初级(含)以上等级测评师证书,得4分,否则不得分 。 注:评审时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名单及证书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否则其对应评分项不予计分; |
3 |
项目实施工具 |
5分 |
投标人具有自主研发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工具箱的,得5分。 注:评审时投标人须提供为本单位产权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否则不予计分。 |
技术标评审总分值取每个评委评审总分值的算术平均数,小数点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商务标评审细则15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审细则 |
1 |
商务标 |
15分 |
招标人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各投标人有效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其评审价=扣除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后的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 94%; (2)对监狱企业产品的给予6%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其评审价=扣除监狱企业产品后的投标报价+监狱企业产品的报价× 94%。 中小型企业的划型标准执行财库【2011】181号文件,若上述企业中标,中标价(合同价)以其有效投标报价为准;开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核准后方可认定。 2.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含扣除后价格);其得分为满分; 3.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含扣除后价格)×15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本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算。 |
特别说明:
1.以上分值均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投标人应该向招标人提供真实、有效、充分的证书、证件等相关资料,中标候选人所提供的所有加分项资料,招标人将对其进行核实,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由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担保,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担保,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C}{C}7. {C}{C}评标委员会按资信、技术和商务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按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7.1评标委员会按资信、技术和商务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按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同时,以商务得分高的优先;商务得分相同时,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标得分也相同时,由采购人现场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7.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1个工作日后,若招标人未接到投诉,招标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交易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其他虚报投标资料、其他不良记录等违背交易文件的,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8.无效投标条款
(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2)未按第二章第26.1.1项或第26.1.2项中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准时参加会议;(本条不采用)
(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本条不采用)
(3)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
(6)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7)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8)被暂停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
(1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
(13)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采购单位核准的;
(14)交易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8.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并经采购单位核准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经采购单位核准的;
(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交易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4)投标文件没有对交易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5)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
(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根据交易文件的规定对交易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
(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采购单位核准的;
(8)未按照交易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交易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8.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
(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
(6)拒不确认评标委员会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
(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采购单位核准的;
(8)交易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第四章 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滁州市综治信息系统进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包括:安全技术测评,安全管理测评,工具测试,编制系统安全整改方案,编制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等。
本次参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的系统如下:
序号 |
待测系统名称 |
安全保护等级 |
备注 |
1 |
滁州市综治信息系统 |
三级 |
|
根据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信办联合印发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关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号)、《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07〕861 号)、公安部《关于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公信安[2009]1429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8]2071号),以及安徽省发改委《关于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8]96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地方审计机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审办计发[2012]105号)要求,结合中共滁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实际,现拟对滁州市综治信息系统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以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防护体系,切实提高系统信息安全防护能力,为审计信息化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C}{C}1) {C}{C}等保测评:完成包括安全物理环境、安全计算环境、安全区域边界、安全通信网络、安全管理中心和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和安全运维管理方面的测评工作;
{C}{C}2) {C}{C}工具测试:针对重要信息系统进行定期的漏洞扫描、渗透测试等安全服务工作;
{C}{C}3) {C}{C}整改建议:投标人应根据现场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与GB/T 22239-2019、ISO/IEC 27001、ISO/IEC 20000、ISO 22301、ITIL和ITSS等行业最佳实践之间的差距,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标准要求提出安全整改建议;
{C}{C}4) {C}{C}编制测评报告:完成上述测评工作和整改加固实施后,投标人最后出具符合公安机关要求的各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投标人需要为采购方提供线上线下、在服务期内不少于每年1次的信息安全技术培训,确保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掌握关于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相关规范、信息安全策略、信息保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流程等;为了全面提升采购方信息化人才队伍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水平。
{C}(1) {C}{C}实施原则
规范性原则:成交供应商工作中的过程和文档,具有很好的规范性,可以便于项目的跟踪和控制;
标准性原则:测评方案的设计与实施应依据国家等级保护的相关标准进行。
可控性原则:测评的工具、方法和过程需在双方认可的范围之内并符合进度表的安排,保证采购人对服务工作的可控性;
整体性原则:测评和分析的范围和内容应当整体全面,包括安全涉及的各个层面,避免由于遗漏造成未来的安全隐患;
最小影响原则:测评工作应尽可能小的影响系统和网络的正常运行,不能对现网的运行和业务的正常提供产生显著影响(包括系统性能明显下降、网络拥塞、服务中断,如无法避免出现这些情况应在应答书上详细描述);
保密原则:对测评的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此数据进行任何侵害采购人网络的行为,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责任。
{C}{C}(2) {C}{C}测评依据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A/T 1389-2017)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2008)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 28448-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 28449-2018)
{C}{C}(3) {C}{C}等级保护测评内容
{C}{C}a) {C}{C}等级保护测评内容
根据国家等级保护相关标准,本次项目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应包括以下内容:
安全技术测评:包括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等五个方面的安全测评;
安全管理测评: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和安全运维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安全测评。
安全物理环境是对机房和办公场所的物理环境安全防护情况进行测评,包括物理位置选择、物理访问控制、防盗窃和防破坏、防雷击、防火、防水和防潮、防静电、温湿度控制、电力供应和电磁防护等方面的安全状况。
安全通信网络测评是对网络系统安全防护情况进行测评,包括网络架构、通信传输、可信验证等方面的安全状况。
{C}{C}d) {C}{C}安全区域边界
安全区域边界是对边界防护、访问控制、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安全审计、可信验证等方面的测评。
安全计算环境是对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可信验证、数据完整性、数据保密性、数据备份恢复、剩余信息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测评。
{C}{C}f) {C}{C}安全管理中心
安全管理中心是对系统管理、审计管理、安全管理、集中管控等方面的测评。
安全管理制度测评是对安全策略、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评审和修订进行测评。
安全管理机构测评是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授权和审批、沟通和合作、审核和检查等情况进行测评。
安全管理人员测评是对人员录用、人员离岗、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外部人员访问管理等情况进行测评。
安全建设管理测评是对建设过程中的系统定级和备案、安全方案设计、产品采购和使用、自行软件开发、外包软件开发、 工程实施、测试验收、系统交付、 等级测评、服务供应商选择等情况进行测评。
安全运维管理测评是对环境管理、资产管理、介质管理、设备维护管理、漏洞和风险管理、网络和系统安全管理、恶意代码防范管理、配置管理、密码管理、变更管理、备份与恢复管理、安全事件处置、 应急预案管理、外包运维管理等情况进行测评。
本项目报总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验收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另行追加费用。
供应商拟派的安全服务团队不得少于5人(至少包括1名高级测评师、3名中级测评师、1名初级测评师)。安全服务团队在合同约定期内派驻采购人到指定地点办公;成交供应商需保证在实施阶段主要技术人员必须是全职。
(1)成交供应商按等保要求,完成规定工作内容,提供相关过程文档,能够按照等保2.0标准出具公安部门认可的测评报告。
(2)成交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安全服务规定的工作内容,提供相关过程文档,能够出具符合性结果报告。
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本项目服务。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服务,每延期一天,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1000元/天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从合同价款直接扣除),直至当年合同价款扣完为止。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C}{C}一 {C}{C} 合同协议书(格式)
委托方: (以下称:甲方)
测评服务地点: 。
受托方: (以下称:乙方)
通讯地址: 。
为了提升甲方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证网络系统正常运行,乙方将在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中关村信息安全测评联盟和省等保办的指导下,对甲方待测系统进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任的原则,就有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达成合同,签署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C}(1) {C}{C}测评服务的任务
乙方基于甲方待测系统现有信息安全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GB/T 22239-2019、GB/T 28448-2019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待测系统进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C}(2) {C}{C}测评服务覆盖系统的范围
序号 |
系统名称 |
安全保护等级 |
备注 |
1 |
|
|
|
{C}(3) {C}{C}测评时间及服务期
测评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3 次。
本项目服务期:实施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5个日历天内完成;服务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后根据测评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签定下一年合同,如测评服务情况不符合相关要求,招标人将随时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
{C}{C}(1) {C}{C}项目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C}{C}(2) {C}{C}项目服务验收
本项目服务的验收将以乙方提交《测评报告》,甲方签字验收为准。
{C}(1) {C}{C}服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三年总费用: (人民币大写: );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一年费用: (人民币大写: )。
{C}(2) {C}{C}付款方式
;
注:甲方付款前,乙方须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
{C}(1) {C}{C}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C}{C}a) {C}{C}甲方对乙方委派的测评师有不同意见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C}{C}b) {C}{C}甲方须对乙方在测评中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及工具模型等信息保密;
{C}{C}c) {C}{C}甲方应指派专人实施组织、协调,按照乙方的要求积极配合工作。对“测评方案”、“测评实施计划”、“现场测评授权书”、“现场测评结果记录”等需会签的文件进行会签;
{C}{C}d) {C}{C}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
{C}{C}e) {C}{C}甲方应根据乙方的整改建议,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等级保护指标符合性评估的各项整改工作;
{C}{C}f) {C}{C}甲方对乙方的测评工作有建议权和申诉权。
{C}(2) {C}{C}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C}{C}a) {C}{C}乙方负责委派由合格的测评人员组成的测评组为甲方提供测评服务。乙方不得中途无故更换测评人员,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经双方协商并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委派其他合格测评人员;
{C}{C}b) {C}{C}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测评计划合理安排测评工作;
{C}{C}c) {C}{C}乙方需更换或补充测评组人员实施计划时,应提前征得甲方同意;
{C}{C}d) {C}{C}乙方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
{C}{C}e) {C}{C}乙方及其测评人员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具体见本合同附件一《保密协议书》),保证甲方的系统配置安全,为甲方相关资料和信息保密。
{C}{C}f) {C}{C}乙方根据工作需要使用甲方的技术资料,使用完毕后须立即归还,严守甲方秘密。
{C}(3) {C}{C}违约责任
{C}a) {C}甲方未按测评计划配合乙方工作导致测评无法按照约定期限完成超过2个月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发生的实际测评工作费用,并支付合同额5%的违约金。
{C}b) {C}乙方中途无故变更或终止测评计划,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额5%的违约金,并继续提供测评服务至结项。
{C}{C}c) {C}{C}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进行整改工作导致项目延期的, 乙方有权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出具与甲方被测系统实际情况相符的测评报告,甲方须向乙方结清全额合同款项。
{C}{C}d) {C}{C}乙方无法按照约定期限完成测评工作超过2个月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额67%的违约金,并继续提供测评服务至结项。
{C}{C}e) {C}{C}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支付费用, 乙方有权暂停测评服务。拖延期间甲方按照测评费总额的1%(每日)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直至拖欠款项付清为止。由于付款造成的项目延期及周期延长,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C}f) {C}擅自解除合同的,在承担以上违约责任的基础上,须另外支付合同额20%的违约金。
在甲方的许可和配合下,乙方可利用安全测评工具或相关技术手段,对甲方的系统进行等级保护测评,乙方在测评前应向甲方说明各项测评采用的工具、技术手段及对网络系统、信息系统可能带来的影响。
{C}(1) {C}{C}风险提示
乙方在进行等级测评现场工作时,可能会给被测系统带来如下风险:
{C}a) {C}{C}网络性能变慢;
{C}b) {C}{C}网络设备性能变慢或停机;
{C}c) {C}{C}主机服务器性能变慢或停机;
{C}d) {C}{C}应用系统性能变慢或下线;
{C}e) {C}{C}数据可能丢失。
鉴于以上风险,甲方应做好各项数据、设备、系统的备份和应急响应工作。
{C}(2) {C}{C}承诺
如果在授权测评期间发生上述风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原因分析,如确认是现场测评违规操作导致上述风险的发生,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为了保障甲方的权益,乙方提供服务承诺函,具体参见附件二:《服务承诺函》。
{C}(1) {C}{C}更改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正式生效后对有关条款提出更改,经协商后,应以书面形式对更改内容及其生效日期达成共识并正式认可签章,该更改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C}(2) {C}{C}补充
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正式生效后对未尽事宜提出补充,经协商后,应以书面形式对补充内容及其生效日期达成共识并正式签章,该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C}(3) {C}{C}终止
{C}a) {C}自行终止
待甲、乙双方按本合同要求履行完各自的权力和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C}b) {C}紧急终止
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国家重大政策调整等)的紧急发生造成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可紧急终止,有关善后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C}c) {C}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生效后,合同的一方欲终止执行本合同时,须提前30天与另一方协商,待双方以书面形式就终止生效日期等有关终止事宜达成共识并正式认可签章后,本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则
(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
(2)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之规定解释。
签字盖章页:
甲方 |
单位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 |
|
日 期: 年 月 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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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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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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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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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乙方 |
单位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 |
|
日 期: 年 月 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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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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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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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电话: |
【本合同相关附件】
附件一:《保密协议书》
附件二:《服务承诺函》
附件一:《保密协议书》
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客户技术、商业信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 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前通过商务洽谈及技术交流获得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需求分析等内容;
2. 甲方在合同签订前通过洽谈及技术交流后掌握的乙方提供的与项目有关的设计方案、服务价格等内容;
3.乙方在合同期履行期间所接触和掌握到的甲方技术成果、设备配置、网络搭建、技术文档等相关技术资料以及甲方的全部非公开信息;
4. 甲、乙双方均应保密的项目商务和技术资料及工作内容。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严禁泄漏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
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双方不得将任何技术和商业秘密向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泄露或复制传递;
3. 甲、乙双方在项目合同到期,项目实施完毕后,均不得将与项目有关的对方技术资料、商务资料等保密内容向与项目无关的第三方泄露或复制传递。
三、协议期限
1. 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终止时,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并不自然终止,双方应当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相关保密信息成为公开或双方按照下款规定终止保密协议。
2.合同终止后,双方若协商一致终止本保密协议,则本协议终止,单方面终止无效。
四、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全部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同时保留提起诉讼的权利。
2. 甲方违反此协议,造成乙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乙方全部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同时保留提起诉讼的权利。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服务承诺函》
服务承诺函
致: 。
我公司依据本合同书规定将对贵单位被测系统进行现场测评工作。
根据等级保护测评要求,测评工作将涉及到贵单位被测系统的物理环境、主机系统(含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网络系统、应用系统、数据以及管理制度与规章文件,并将查看相关的日志等信息。
针对本次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我公司承诺:
1、严格遵守保密协议,测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资料,仅作为本次测评工作之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2、测评过程中使用的脚本和工具仅作为信息收集之用,不对系统的配置与数据进行任何变动。
3、测评过程中,保证不对系统功能和安全性造成影响,不会造成数据的篡改和破坏,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如果在授权测评期间发生上述事件,我司将配合贵单位进行原因分析。
特此承诺!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具有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提供测评推荐证书影印件(或复印件)及入围中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www.djbh.net)全国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目录截图(截图需完整显示投标人名称),否则不予认定】。
(4)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交易文件中要求的资信部分评审评分的支持资料;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信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_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_ 职务: 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 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二、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4、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8、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9、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10、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
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1)服务方案;
(2)项目人员配备;
(3)服务承诺:是否响应交易文件要求的书面说明和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对交易文件的其他相关技术要求的书面承诺;
(5)技术标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和技术标评分细则中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附件2
服务承诺书
致: (采购人) :
本承诺声明: (投标人名称)对本交易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全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 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商务标
项目名称: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3)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是);
(4)交易文件商务评审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注:开标一览表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一起装订,唱标时,以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进行唱标)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总投标价\服务期限 |
总投标价 :三年(大写) 元,(小写) 元; 每年(大写) 元,(小写) 元。 其中,小、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报价(注:非小微等企业可以不填写)三年(大写) 元,(小写) 元; 每年(大写) 元,(小写) 元。 实施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5个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后根据测评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签定下一年合同,如测评服务情况不符合相关要求,招标人将随时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的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交易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本项目的货物与服务,三年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每年报价 元。项目实施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5个日历天内完成;服务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后根据测评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签定下一年合同,如测评服务情况不符合相关要求,招标人将随时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 。
3.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交易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文件或成为合同签字人后拒绝签订合同,将视作我方自行放弃本项目的中标资格以及相应权力,贵单位有权另选中标单位。
5.若我方中标,愿意为本项目提交的纸质投标书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6.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地址): ,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单位名称: (盖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附件3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如是)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郑重声明,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如是)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第七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交易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滁州市综治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交易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人:中共滁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人:陈东亮 联系电话:0550-3820109 (单位盖章) 2022年3月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吕倩 电话:0550-2199992、15174899373 (单位盖章) 2022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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