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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落实工作机制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来源:滁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7日 点击数:1864

近年来,明光市司法局深入贯彻上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促规范、三年上台阶”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司法所建设整体水平,为建设美好新明光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提升司法所“硬实力”。积极同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纳入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大盘子中,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盘活利用乡镇闲置用房,进行改造维修,加大司法所建设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外观一体化、标识醒目化、布局功能化、职责明晰化”的规范化司法所以崭新的形象呈现在群众面前。同时为偏远、人口较多的乡镇司法所配备了执法执勤车辆,大大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效率。

加强规范管理,着力提升司法所“软实力”。建立局领导班子分片联系司法所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困难和问题。规范司法所内部管理,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全部制度上墙,按照规范化落实。建立完善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和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确保司法所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进一步规范了业务工作流程,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建立双周例会制度,定期向局党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工作督查,及时与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沟通司法所工作情况,形成比学赶帮、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彰显职能作用,着力提升司法所“影响力”。司法所主动参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化解信访积案和矛盾纠纷中发挥积极作用,有力推动了基层法治建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司法所的新作为、新形象得到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全市17个基层司法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创新推广涧溪“3+X”调解模式,从源头上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699件,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把普法宣传作为依法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开展民法典、电信诈骗、国家安全和“开学第一课”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持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在全市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法律明白人”2070名。全市司法所已真正成为基层党委政府信得过、用得上、离不开的“左膀右臂”,成为服务基层群众的“贴心人”。

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司法所“战斗力”。以“省级示范司法所”建设为契机,抓住社区矫正“队建制”机遇,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着力突破制约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中人手不足的“瓶颈”,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公益性岗位和基层特岗人员,全部充实到基层一线,壮大了司法所队伍力量,提升了司法所专业水平。制定针对性培训计划,最大化提升培训效果和覆盖率,通过岗前培训、挂职锻炼、轮岗交流、举办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旁听庭审、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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