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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抓好“三点”推进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稳步发展

来源:滁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8日 点击数:2206

今年来,滁州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着眼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通过健全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方法、提升服务质效,全力推动滁州市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稳步发展。

健全服务机制,畅通法律援助申请“堵点”。印发通知,在全市范围明确推行法律援助申请经济困难状况说明和个人诚信承诺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无需提交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表。在市域范围建立法律援助申请“通办”机制,琅琊区、南谯区、全椒县、来安县联合印发法律援助跨区域协作方案,属于以上地区管辖范围案件,申请人可以就近办理法律援助申请。全市管辖范围内案件,申请人均可在市法援中心统一办理申请手续,在征询申请人意愿的前提下,由市法援中心就地受理指派或者转交相关县、区法律援助机构办理,申请人只需“跑一次”就能完成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创新服务方法,解决法律援助办理“难点”。推行法律援助节假日预约服务,有特殊情况的受援人可以通过法律援助咨询电话预约相关事项节假日办理。出台律师资源跨区域流动、跨层级指派相关举措。根据实践需要,由市法援中心统一协调市、区律所参与法律援助窗口值班和案件办理;县(区)法律援助机构也可以根据办案需要跨层级指派市直律所律师办理相关案件,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应援尽援”。来安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公证部门推行“法律援助+公证+互联网”远程法律援助服务方式,申请人在异地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和远程公证完成法律援助授权委托、起诉状签名等手续,实现受援人法律援助办理“少跑腿”、“不跑腿”;全椒县法律援助窗口增设一台“无人律所”设备,前来咨询的群众可以通过该设备获得7×24小时律师免费咨询服务,还可以查询法律法规、打印法律文书。

提升服务质效,抓住法律援助质量“关键点”。法律援助窗口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跨区协作制”,对农民工讨薪、工伤以及残疾人、老年人维权案件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效率。坚持把提升案件质量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生命线”,与市律协联合加强全市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团管理建设,动态调整法律援助点援律师名册;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动态调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以案定补,提升律师办案积极性主动性;印发《滁州市法律援助案件个案评估办法》,加强案件结案归档要求,细化案件评查指标。常态化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案件回访,满意度调查等活动,坚持落实“案前指派均衡化、案中跟踪区别化、案后回访常态化、卷宗评查标准化”,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截止10月底,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637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2%,每10万人法律援助办件量达166.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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