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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让法治在群众的生活中“开花结果”

——2022年度“政法综治江淮行”系列报道之四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2日 点击数:1901

1213日下午,《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随“政法综治江淮行”采访团走进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杨村镇龙集社区。龙集社区成立于2008年,今年10月,该社区入选安徽省第九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近年来,龙集社区坚持将乡村法治建设作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让法治深植于农民群众的生活之中。

除陋习树新风,争做3A信用户

“乡风文明评议工作是评定信用户的重要一环,分数越高信用户等级越高,等级越高在银行的贷款额度也就越大,利率也越低。”龙集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王卫东说。

龙集社区地处天长市杨村镇东北部,全村共1603户,总人口5020人,耕地面积12930亩。自2019年开始,该社区每年评定一次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信用户评定分为AAAAAA三个等级,上一阶段评定是20209月至20219月,总评1118户。其中AAA等级110户,AA等级657户,A等级217户,非信用户134户。

农民创业需要资金,没有资金如何承包土地,如何购买种子农药化肥,如何购买大型机械?龙集社区开展信用村评定之后,给了农民一个更好的资金渠道。孙某某是龙集社区的芡实种植大户,种植面积近千亩。因需资金周转,他带着信用证到银行咨询贷款事宜。按照规定,他凭借3A等级信用户得到了低息30万元无抵押的贷款。为此,孙某某特到社区进行感谢。

评分由农户乡风文明评议和基础信息得分的总和来定。乡风文明评议包括孝敬老人、家庭教育、兄弟姐妹邻里关系、移风易俗、热心公益、支持“两委”工作等方面。社区以生产队为单位,每个队成立一个乡风文明评议小组,成员由村干、队长、老干部、老乡贤组成,充分发挥民主评议。

乡风文明评议得分涉及农户的人情、道德、法治等方面,可以在多方面对农户进行约束和激励。为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该社区还建立了法治宣传栏、法治长廊、法治农家书屋、法治大讲堂、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多样普法阵地。该社区以网格划分为基础,建立了9个普法微信群,一个网格配备一个法律明白人。目前,龙集社区的法律明白人通过走村入户、集中宣讲、线上推送等方式累计开展法治宣传39场次,受教育面达5000余人次。

大家议大家评,定好社区大小事

“我们社区实施重大事务、重点项目或者有重大事项时,都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一起议,让大家都说得上话、看得上账、帮得上忙。”王卫东笑着说道,龙集社区还建立健全了民主理财小组和民主监督小组,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由民主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审检,由村民事后监督转为事前、事中监督。

龙集社区西有铜龙河,南有沂湖,北有高邮湖,水域面积广阔。今年该社区有两处流转水面到期,社区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处置。会上,龙集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老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等54人主要讨论了《天长市杨村镇龙集社区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水面经营权发包招标方案》。

为达到合理利用社区集体经济资源和壮大社区集体经济创收的目的,龙集社区先咨询了镇农经部门,又到周边多方询价,最终代表一致同意对外挂网招标发包。据悉,大圩片方塘两段49亩,由原来的4400元每年增加到现在的22050元每年;大圩三号方塘38.8亩,由原来的2800元每年增加到现在的26850元每年。

这只是龙集社区在践行村级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制度的一个缩影。今年8月,龙集社区兴坝组组长因病去世,组内事务无人管理。经龙集社区“两委”研究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兴坝组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选举办法,通过召开组内群众会议,推荐了组长候选人两名。组内公示7天无异议之后,经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新任组长。

“说事亭”老顾问,善解群众千千结

“现在社区要将高邮湖路面扩宽,我这养在边上的800多只鸭子咋办?”“我虽然拆迁走了,但田还在这边,他把树苗种在这,太影响我庄稼长势了!”今年七月,龙集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外面建起一座百姓评理“说事亭”,亭中放置一本“百姓留言本”。村民可以随时在本上写上近期的疑难问题,也可以打电话给村组长让其代写。

“我们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去亭子看本上有啥新的事情,及时给村民解决。”王卫东谈起外面的亭子就连连称赞,这既是一个留言亭,也是一个说事亭。春秋或者气温合适的晚上,很多村民会来党群服务中心前休闲娱乐,社区工作人员就借这个机会开展评理说事,顺便也能普普法。“以前村里人发生纠纷根本不听劝,现在很多事情说一说、议一议,他们也就同意解决了。”龙集社区党总支委员李康洲感慨,现在村里不止环境变好了,村民的素质更是上升不少。

除了门外的百姓评理说事亭,社区内还有专门的法律顾问工作室。近日,兴坝组居民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反映邻居李某某在水面违规搭建彩钢棚相关事宜。社区“两委”及时召集法律顾问董克仁、协商委员会成员、兴坝组组长、老党员以及李某某本人到百姓评理说事亭进行协商处理。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近50年的董克仁向李某某详细解说了相关法律和政策,并告知这属于违规搭建行为。在村干和法律顾问的引导教育下,李某某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主动将彩钢棚拆除。

今年以来,龙集社区法律顾问坐班服务30余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余起,开展常见法律法规法治宣讲12场次。据了解,该社区将进一步加强构建法治乡村建设长效机制,营造人人共建共治共享的局面,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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