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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五积极”作用

来源:安徽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3日 点击数:2027

为不断健全完善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智囊团”作用,切实防范和降低行政风险,滁州市积极落实公职律师制度,探索拓展公职律师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保障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积极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全市公职律师参与所在单位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审核,真正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有效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积极参与行政复议应诉。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中的法律专业优势和作用;各执法单位在案件办理中,公职律师深度参与,共同分析、研判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从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依据、法律溯及力等方面出具高质量的法律意见、建议和应对策略。

积极参与法制审核。全市执法单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职律师参与审核执法案件,从事实认定、行为性质、法律适用、自由裁量等方面综合研判,确保案件的程序、结果合法合规。

积极服务社会经济。公职律师分布在各条战线,积极服务大局,投身疫情防控、乡村振兴、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调解和解等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积极营造法治氛围。广大公职律师积极参与普法活动,通过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等方式,将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助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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