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近日,滁州市印发《在行政执法单位推行法制员、宣传员、指导员制度》,创新推进“三员联动”模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限定资格”+“划分职责”,优化人员配置。“三员”均应由专门、专业的人员担任,各自数量不得少于1人,且宣传员不得同时兼任法制员。法制员负责法制审核、提出整改意见、审查文书评查案卷等工作;宣传员负责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宣传工作经验、落实普法责任制等;指导员负责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带头普法、分析问题并督促整改等工作,推动形成各司其职、统筹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定期会商”+“总结分享”,提升协作效能。“三员”在工作中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本单位行业领域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方面,“三员”要定期会商行政执法工作,研究解决行政执法问题;另一方面,要共同总结典型案例,做好“以案释法”工作。此外,法制员和宣传员还要相互配合,共享信息,及时向指导员反馈相关问题,凝心聚力提高行政执法质效。
“规范考核”+“评先评优”,激励担当作为。市依法行政办每年对“三员”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将作用发挥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作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指标。同时,行政执法单位对表现优秀的“三员”在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不断激发其干事创业的热情、提高其为民服务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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