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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滁州市新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工作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1日 点击数:2006

进一步发挥第三方机构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水平,根据《滁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以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自愿原则,就滁州市新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工作通告如下:

一、备案范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法定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经营或研究范围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法规政策,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基本程序、方式方法、评估内容等,具备运用科学方法对重大决策事项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因素进行调查、识别、分析相关能力。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四 5名以上工作人员(提供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含3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专职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至少有1名在法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建筑学等方面专业人员。

(五)具备健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三、申报材料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申请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

1.滁州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申请表(见附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相关资质、资格证书,税务、社保缴纳凭证等资料复印件;

4.机构从业人员花名册及相关学历证明、工作学习经历证明等资料复印件;

5.办公场所证明材料,以及办公场所、办公设备视频资料(刻录光盘);

6.机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复印件;

7.承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成功案例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申请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和原件的电子扫描版。

四、备案程序

1.机构申报。第三方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向滁州市委政法委提交申报材料。

2.材料审核。滁州市委政法委对第三方机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核验

3.培训考试。申报材料合格的第三方机构应安排工作人员参加由安徽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促进会(以下简称省稳评促进会)组织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培训(培训时间以省稳评促进会安排为准)或培训考试,并有3人(含)以上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4.公示备案。对申报材料符合要求,并有3人(含)以上取得省稳评促进会培训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机构,由市委政法委在滁州长安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第三方机构予以备案纳入滁州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信息库,推荐给有关评估主体选择使用。

五、有关要求

本次申报材料报送截68(以申报材料邮寄日期或者现场递交申请材料日期为准),逾期不再接收申请材料

联系人:郭先生、李先生,联系电话0550-3820100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99政务中心东921室,电子邮箱zfw3808289@163.com

 

附件:滁州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申请表

 

中共滁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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