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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资巡回法庭进乡村

来源:安徽法制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4日 点击数:1263

6月30日,记者获悉,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巡回法庭日前组成七人合议庭,以巡回审判方式在案发地滁州市南谯区章广镇太平集村公开审理一起“以碳代偿”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0余名村民代表现场旁听庭审。

2019年秋,被告杨某从滁州市南谯区章广镇太平集村部分村民处购买种植的麻栎树,约定由杨某自行办理采伐证,村民配合协助。2021年12月,杨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佣他人将所购买的麻栎树1320株全部采伐,立木蓄积20.9立方米。经专家评估,杨某滥伐林木的行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价值39600元/年。公益起诉人滁州市人民检察院请求判令杨某承担因滥伐林木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及评估费用共计40400元,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在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了解到被告杨某年事已高且家庭经济非常困难,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经与被告、公益诉讼起诉人沟通,在充分考虑全案案情与被告家庭实际状况后,创新责任承担方式,最终调解由杨某购买6000元碳汇、协助章广镇太平集村进行卫生管理工作,时间为两年。

该案是滁州法院系统第一例碳汇认购案,用“碳汇+劳务代偿”的方式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践行了修复性司法理念,有效地解决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执行难”的问题,既维护了司法权威,又避免了因强制执行对家庭困难当事人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兼顾了法理与人情,彰显了司法力度,传递了司法温度。

庭审结束后,南谯法院就地对村民开展盗伐林木的危害以及盗伐、滥伐林木罪的普法宣传,向现场和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并耐心释法解惑,对群众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行为风险进行提示,以案释法,倡导群众提升环保意识,做绿水青山的守护者,以实际行动助力修复生态环境,共建绿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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