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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人民检察院2011年度职务犯罪发生情况、发展趋势及预防对策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6日 点击数:3877

 

一、全区查办职务犯罪的基本情况

2011112月份,我院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123人,其中单纯的贪污贿赂案件1313人,贿赂与渎职交织的案件810人。通过查办案件依法追缴各种赃款赃物和非法所得,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截止2011年底,以全部向南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已判决2022人。

1、涉嫌职务犯罪的人员情况。一是性别情况,全部是男性;二是职级情况:正科级2人,副科级6人,无职级15人;三是政治面貌情况:中共党员18人,群众5人;四是学历情况:硕士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5人,大中专学历10人,高中学历2人,初中学历4人,小学学历1人;五是年龄情况:40周岁到50周岁的16人,50周岁以上的7人。

2、涉嫌罪名情况。贪污贿赂类犯罪案件罪名相对集中,贪污罪22人,挪用公款罪11人,行贿罪55人,受贿罪1113人;渎职类犯罪案件罪名较为集中,滥用职权罪44人,玩忽职守罪24人,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11人。值得注意的是,渎职犯罪案件79人中有68人不是单纯的渎职犯罪,都同时伴有贿赂类犯罪。

3、涉及职务犯罪的行业、领域情况。从涉及的行业看,机关工作人员11人;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1人;其他依法履行公务人员3人;其他人员4人。从涉及的领域看,工程建设领域涉嫌职务犯罪17人,约占全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总人数的74%

从上面分析的发案情况看,我区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有:

一是涉嫌职务犯罪的主体年龄比较集中,都是一些四十周岁到六十周岁的人,其中年龄在四十周岁到50周岁之间的人竟占到全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总人数的70%

二是职务犯罪涉及的领域比较集中,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领域,涉嫌职务犯罪17人,约占全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总人数的74%

三是涉嫌职务犯罪以贪利型犯罪为主。贪污罪22人,挪用公款罪11人,行贿罪55人,受贿罪1214人,合计是2022人,占全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总数2123人的95%以上。

四是“收财渎职,渎职收财”成为渎职犯罪案件的新特征。在全年查处的渎职类犯罪案件77人中,只有1件没有涉及收财、1件钱权交易不明显,其余的都是贿赂犯罪夹杂着渎职犯罪。如南谯区乌衣镇政府工作人员张建勋、陈民、程立新分别涉嫌的滥用职权罪中,就存在着收财后渎职,渎职后收财,均是滥用手中的公权力将违章建筑作为合法建筑予以拆迁认证、安置,给国家造成上千万元的经济损失。

五是贿赂罪涉案金额并不大,但社会危害性大。因受我区区情和经济发展总量的影响,我区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一般不是很大,有的刚刚达到追究犯罪的数额起点。如南谯区乌衣镇城管中队职工朱继双涉嫌滥用职权罪、行贿罪中,行贿的数额刚好一万元。

二、职务犯罪的总体趋势

从近三年我院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看,2009年查办79人,2010年查办917人,21011年查办2123人,发案数总体呈现上升趋势,这与按照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外,亦与滁州市正在进行的“大滁城”建设这个大背景密不可分。上面我们分析我区职务犯罪的特点时讲到,从涉及的领域看,工程建设领域涉嫌职务犯罪17人,约占全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总人数的74%,也是这个原因。

2011年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之所以居高不下,一是因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规模大,容易诱发职务犯罪;二是因为在拆迁安置中钱权交易明显而且容易得逞;三是因为拆迁人员复杂,涉及部门广,管理难以到位;四是因为受到查处的职务犯罪人员还只是其中一部分。

也正是因为我们滁州市正在进行的“大滁城”建设,贪利是人性的弱点,诸如拆迁安置、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会越来越多,所以今后我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真可谓任重道远。

三、今后一个时期预防职务犯罪的建议和对策

为坚决有效地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滋生蔓延,针对我区职务犯罪的现状,当前治理和预防职务犯罪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总体方针,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的惩治预防职务犯罪体系建设:

1、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带下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职,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是反腐败斗争基本经验和制度保障,是符合我国国情、我区区情的反腐败斗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切实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我区经济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工作中,同时要求党政领导班子正职对本区、本部门反腐败工作负总责,严格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要区直机关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按责任分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纪检、监察、检察、法院、信访、审计等机关之间的协作机制,充分利用新建的“两法衔接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整体合力。

2、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确保权力被正确行使。权力要正确行使,除依赖权力行使者的自律外,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合理的和责任追究制度,严密监督重大权力行使,对我区大额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和重大事项等内容实行重点监督,实行集体决策和决策公示制度、备案制度,大力推动和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加强舆论监督,防止幕后交易,减少职务犯罪发生的机会。

3、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公职人员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从我区查办的职务犯罪的案件看,公职人员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思想上出了问题,权利观念扭曲,没有纪律观念,法律意识淡薄。因此,推行积极有效的思想教育特别是廉政教育是当务之急。一是加强政治素养教育,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引导公职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融入公务员、领导干部的选拔、管理使用等环节,让职务犯罪预防讲座进党校、进公务员培训班,增强职务犯罪预防的有效性。二是增强职务犯罪预防的针对性,提高警示教育的效果。如针对我区查处的村官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建议参照党员干部的教育模式,进行预防和警示教育为主的岗前培训、组织村官当清流监狱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针对我区拆迁安置中出现的职务犯罪问题,侧重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帮助他们树立对权力行使的谨慎态度和对法的敬畏思想。

4、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是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最直接的、最有效的手段,是一种特殊的预防手段,即通过对案件的查处,狠狠打击职务犯罪分子,震慑跃跃欲试者悬崖勒马,教育广大群众,增强反腐败  的信心、热情和决心,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

现在正值轰轰烈烈的“大滁城”建设进行中,工程建设领域、拆迁安置工作、涉农职务犯罪是我区当前职务犯罪预防的重中之重。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我院将紧密结合区情,找准我区职务犯罪的易发多发部位,比如征地补偿、拆迁安置、新农村建设,通过严肃查处其中职务犯罪,杀一儆百,以儆效尤。并以此作为预防和警示教育素材,反过来进一步促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和职务犯罪的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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