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琅琊区法院以铁的纪律推动高质量发展
“这套房产位于市中心,起拍价22.4万元,对拍品感兴趣的朋友欢迎拨打我们的咨询电话0550-3216145,与法院干警预约看样时间!”7月18日,在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法拍直播中心,一场法拍直播正在火热进行。直播间内,弹幕不断滚动,“流程真透明”“法律知识通俗易通”的点赞声此起彼伏。
琅琊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直播间
据悉,这是该院创新推行“党建+执行”模式,将“司法拍卖”与“普法课堂”深度融合的生动场景。由党员干警主动靠前开展“直播带货”,全力助推执行财产变现加速。今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司法拍卖直播活动5场,上新拍品288件,成交金额893.16万元。
近年来,琅琊区法院以党建为引领,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将作风建设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从理论学习到司法为民,从整治“顽疾”到创新服务,全院干警以严的基调、实的作风,不断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警示教育强根基 党建引领筑忠诚
“现在开庭!”7月2日,随着法槌落下,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正式开庭,琅琊区法院30余名干警整齐端坐在旁听席。刚进院不久的法院干警小汪在笔记本上认真写下:“权力是柄双刃剑。”庭审结束后,他感慨道,“任何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只有心中有法、心中有纪,才能在各种利益诱惑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不为所动。”
6月24日,琅琊区人民法院党总支成员、各党小组组长、10余名关键岗位干部、年轻干部在琅琊区党建教育基地参与沉浸式现场教育。
这是今年以来琅琊区法院开展的第3场“庭审现场变课堂”活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来,琅琊区法院始终坚持严的基调抓好警示教育,持续把学习教育的成效转化为推动法院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通过“关键少数”带头学、党员干部深入学、教育培训全面学,组织开展专题学习19次;开展廉政教育大会、旁听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等警示教育活动10场,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教育培训、技能实训等各类培训37场486人次;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打造“指尖上的理论宣讲课堂”,通过贯穿工作生活的“微宣讲”,确保学习教育入心入脑,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访企入村”问需求 司法护航促发展
“法官,现在纠纷已经妥善解决了,但是我们公司的涉诉信息还公示在网上,这对公司经营有一定的影响,我们能否申请撤回公示?”3月21日,琅琊区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杨金龙接访企业时,某置业公司副总经理焦急地咨询。
了解到企业这一迫切需求,杨金龙当即记录并迅速处置。经核查,该案已履行完毕且符合撤回条件,法院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了文书撤回流程。“履行即修复”机制,既维护了司法权威,又为企业发展卸下“包袱”。
5月8日,琅琊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海燕一行到辖区企业走访调研,面对面沟通问需。
这是琅琊区法院问需于企、主动服务的一个生动缩影,也是深入贯彻省委“访企入村”专题行动部署的生动实践。今年以来,琅琊区法院主动延伸法院司法服务职能,精准护航企业发展,院长带队走访辖区企业、农场,带头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6场。围绕企业法律需求,不断加强企业经营风险提示,编制《以案说法:企业法律小助手》普法手册,向全区企业投放。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成立全省首家“执破一体”办案中心,整合办案力量和资源,推动“立保调审执破”一体化衔接,以机制创新赋能破产审判。中心成立以来,已受理破产案件8件,以高效专业的司法举措,助力辖区企业“脱困重生”。
刀刃向内抓整改 集中整治提质效
“就案办案,一个纠纷可能会产生多个案件。在办理案件时,不仅要把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做好,也要有‘绝不留尾巴’的精神,以‘如我在诉’的同理心,最大程度实现案结事了。”3月27日晚,在琅琊区法院第一季度发改案件分析会上,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蔡太传的一番话掷地有声。
自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来,琅琊区法院始终坚持一体推进“学查改”,通过严格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出涵盖工作作风、办案流程等方面的问题清单69项,并逐一落实整改,将整改成果转化为长期坚持的制度规范。同时积极践行“阳光司法”,主动上门答复代表委员意见建议4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评议、监督执行行动7次,借助外部监督力量推动司法工作提质增效。
坚持“开门教育”,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信号”。琅琊区法院全方位推进院庭长“开门接访、带案下访、上门走访、主动约访”工作机制,多角度、深层次做实“有信必复”。针对重大信访案件,建立“一案一专班”制度,由院长或分管领导牵头包案,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9件,院领导累计接访21人次,用实际行动架起了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创新模式破难题 执行攻坚显担当
“法官,两年了,谢谢你们的辛苦付出,我的这桩心事终于放下了!”7月23日,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吴某将三面锦旗送到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2021年,吴某从某置业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处总价202万余元房产,并支付了首付102万余元。然而收房后,吴某发现该房屋存在墙体开裂、漏水、渗水等多项问题,向某置业公司要求退房遭到拒绝,吴某便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解除吴某与某置业公司、某商业银行签订的《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某置业公司依法返还吴某首付购房款102万余元及利息、违约金,某置业公司的控股股东某地产集团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琅琊区法院执行干警通过执行案件查控系统,发现吴某曾于诉前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且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准予裁定,并实际冻结两家公司账户上98万余元银行存款。执行干警迅速反应,对保全的银行存款进行司法扣划,仅用时3天便将98万余元全部执行到位。但因保全金额并不足以支付全部案款,为尽早让吴某拿回房款,执行干警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全面查控,最终查询到两家公司的银行账户尚有余款,执行干警依法冻结30万余元款项并顺利扣划。至此,129万余元案款全额兑现。
面对“执行难”这一顽疾,琅琊区法院依托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治理大格局,与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建立全方位“查人找物”联动机制,让隐匿的被执行人无处遁形。“执行110”全天候待命,今年以来,累计出警1309次,发布272人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769人次高消费,依法拘留87人、罚款112人,形成强大震慑力。同时,对涉企、涉民生等执行案件持续亮剑,开展“徽动执行”之护航发展专项行动7次,执结案件2012件,执行到位金额9684.79万元,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纸上权益”,守护企业健康发展,执行工作稳居全省前列。
5月27日,滁州市两级法院集中开展“徽动执行”之护航创新专项行动现场,琅琊区法院的执行干警现场监督厂房腾退。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琅琊区法院将持续在“严”字上立起纪律“高压线”,在“实”字上锻造司法“硬作风”,把作风建设成果深度融入司法实践,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抓整改、促提升,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劲的法治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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