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通过财产保全,这么快就解决了难题,你们就是我们老百姓的娘家人,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当事人某运输公司负责人对承办法官连连道谢。近日,南谯法院通过高效的诉前保全措施,成功促使被告一次性全额履行了付款义务。案件从申请财产保全到双方调解履行完毕,仅用时20余天。纠纷圆满解决后,当事人向南谯法院赠送一面印有“办案高效显公正 雷霆速度暖民心”的锦旗,表示由衷的感谢。
因被告滁州某建材公司拖欠原告滁州某运输公司运输费未给付,运输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基于对被告可能转移财产的担忧,同时向法院申请了诉前保全,请求冻结滁州某建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法院受理申请后,迅速对案件进行审查。考虑到运输公司的实际困难,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启动保全程序,通过网络查控系统锁定了被告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依法冻结了其48万元存款。
账户被冻结后,被告滁州某建材公司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法院及运输公司,表示愿意立即支付全部拖欠运费,希望尽快解除保全措施,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在法院的组织下,双方达成协议:建材公司当场将48万元运输费全额转入运输公司账户,运输公司随后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建材公司账户的冻结。至此,这起纠纷在进入诉讼程序前便得以圆满解决。
“原本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没想到诉前财产保全这么‘给力’,这么短的时间就拿到了全款!”运输公司负责人激动地说,这笔费用及时到位,让公司能顺利结清各项开支。建材公司也表示,通过这次事件深刻认识到依法履约的重要性,及时付款不仅化解了纠纷,也避免了企业信用受损。
此次纠纷的高效化解,是法院充分发挥诉前财产保全制度作用的生动案例,南谯法院将继续发挥诉前保全在纠纷解决中的“先手棋”作用,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以司法力量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主办单位:中共滁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和滁州市法学会 版权所有 地址:滁州市政务中心东九楼
邮编:239000 公开(监督)电话:0550-3820106 传真:0550-3820106
Email:czshglzhb@163.com 建议浏览器分辨率 1440*900 以上浏览本站 皖ICP备17002914号
技术支持:安徽网狐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