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卢老板愿意立即返还土地,至于租金,还请大家再宽限些日子。”
“租金我们可以再给他一些时间,但地上的树木该怎么办?”
“请大家放心,卢老板考虑到你们马上要复垦种地,地上的树木他自愿放弃,由你们自行处置。”
“他有这份诚意,我们就签调解协议。”
近日,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法官经过三轮调解,成功化解系列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被告卢某将土地返还给40余户村民,确保不误秋播。
法官到涉案田地进行勘验。
法官在村委会组织调解。
2020年,卢某租赁琅琊区某村40余户村民200余亩土地,用于种植树木,租赁期限为5年。自2024年开始,卢某开始拖欠租金,合同到期后拒不返还土地,村民们遂将卢某诉至法院,要求卢某支付拖欠租金并立即返还土地。
法官向村民代表了解情况。
村民代表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为避免双方矛盾激化,法官邀请琅琊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村委会干部联合开展调解工作。法官向村民详细释明了土地流转的相关规定,引导双方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村干部和综治专干从情理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讲明“不误农时”的重要性。随后,法官现场勘验了涉案农田上存留树木的情况,适时提出“先返还土地后付租金”的调解方案。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卢某同意立即返还土地,在12月底前付清拖欠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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