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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司法局出台社区矫正奖惩细则

来源:来安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5日 点击数:1279
    为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依法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奖惩工作,来安县司法局经过充分调研、征集意见和论证,将散见于《刑法》、《刑诉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中的奖惩事项进行整合细化,制定出台了《来安县社区矫正奖惩细则》。
    《来安县社区矫正奖惩细则》规定了减刑、责令纠正违规行为、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提请撤销缓刑、假释建议的适用情形、证据收集、相关证据文书的推荐样式、呈报审核流程、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等内容,从三个方面规范了社区矫正奖惩。
    一是完善惩罚由轻至重的梯度。对一般违规行为、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程序的细化,健全了从警告、治安处罚到收监执行的奖惩梯度;二是规范奖惩流程,规范申报手续。细化奖惩程序、统一奖惩的具体情形、相关证据的收集,证据内容、样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实现了流程统一;三是明确职权,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将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明确社区矫正矫责任人、司法所长、社区矫正相关工作人员在职责、相关执法权限及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
    此次《来安县社区矫正奖惩细则》的出台,为社区矫正奖惩明确了操作规程,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孙景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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