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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机关党支部开展12月份“固定党日”活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8日 点击数: 1126

1226日,市委政法委机关党支部组织开展了12月份“固定党日”活动,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史文军,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唐宗元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机关党支部书记许明伟主持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87-12月份支部党员党费交纳情况,并根据中组部党费交纳规定,对2019年党费交纳工作作出新的要求;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委机关县处级干部在会上重温了自己的入党志愿书,并结合“三查三问”和“纪在身边”分别做了交流发言;会议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支部党员进行了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会议要求,按期按标准自觉交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要按照规定认真核算党费,做好2019年度的党费交纳、公示等工作。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是新时代把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的宣言书、动员令和指南针,委机关全体党员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是贯彻党章的具体体现,对支部工作进行了全面归纳总结,委机关全体党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将《条例》落到实处。会议认为,开展重温入党志愿书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支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教育活动坚定理想信念,重温初心,清晰使命,认真总结查摆不足,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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