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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定远:依法治理宗教聚会点难题的几点思考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30日 点击数:2978

宗教聚会点治理一直是相关部门的一个工作难点,特别是一些非法宗教往往利用聚会点作掩护进行非法活动,已经成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为此,根据上级要求,我委会同相关成员单位,认真开展了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开展专项调研工作,对依法治理宗教聚会点问题进行了研讨,取得了一定地的成效。

我县是宗教工作大县,目前传播的宗教有三个,分别是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批准设立三个宗教团体,即县佛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会,有114个宗教活动场所,全县有宗教信徒58300人,全县有宗教教职人员58人,其中佛教2 人、伊斯兰教12人、基督教44人。

近年来,我们发现在宗教管理工作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基督教的私设聚会点管理混乱,影响当地的社会稳定。因为私设聚会点往往不接受政府管理和爱国基督教组织指导,活动混乱无序,影响正常宗教传播秩序,是境外利用宗教渗透的主要温和少数人利用宗教诈骗财物的工具,也是邪教传播的重要载体。

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已经成为一些地区社会关注的重点。一是因为私设聚会点反弹势头明显上升,可以说私设聚会点屡禁不止、反复性大、流动性强;二是由于因宗教问题比较敏感,加之各基层组织以抓经济发展任务重、中心工作多,对私设聚会点管理治理的工作力度有所减弱,造成少数聚会点有逐步做大之势;三是少数自封基督教传道人以人权为借口,造成政府不敢轻易取缔,在治理工作中失之以软。

我们认为,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治理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此项工作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之基、关系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调研旨在通过治理私设聚会点,促进基督教活动正常化、规范化、法制化。

工作中,党委政府牵头,多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一、坚持依法治理,注重方式方法,立足疏堵结合。

宗教问题是信仰问题,是一种群众性的社会现象,处理宗教问题不能靠简单的行政命令,尤其是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必须做到区别对待,慎重处理,切不可简单粗暴。一要坚持依法治理,注意方式方法,坚持内紧外松,内外有别,二要坚持依法办事,注意掌握政策,讲究策略。防止授人以柄,防止媒体炒作。三要要多种法律并用。涉及宗教问题的专门法规,一个是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仅仅依靠这两个条例来治理私设聚会点远远不够,我们要在工作中探索多种法律并用。比方说因为噪声大违反了环保法的,就运用环保法规来处置,违反租房相关规定的,就按规建局的法规进行处理。总之,要多种法律并用,不能因为其涉及宗教,就简单的归于宗教问题。

二、注重发挥宗教团体作用

充分发挥我县基督教三自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和爱国宗教人士的作用,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必要条件。日常与一些宗教团体接触中,我们认为,县宗教团体迫切希望政府加大对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力度。但一些私设聚会点的自封传道人常常劝说不明真相的信徒,不要到政府批准的教会去活动,政府批准的教会是听政府的,不能蒙主恩,要听神的,才能到天国,与政府批准的教堂争信教群众,扰乱正常的宗教生活。爱国宗教团体点多面广、信息灵通,对于我们掌握私设聚会点有很大帮助,能够及时向宗教管理部门反映问题提供信息,同时宗教教职人员也是说服教育信教群众、抵制歪理邪说的重要力量。

三、建立完善体制机制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合力治理的工作机制,是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政法保障。此项工作仅仅依靠宗教部门,是难以进行的,要实现多部门合力整治,尤其是公安部门全力配合。各单位各部门之间要定期通报情况,及时研判形势,协调应对处置措施,提升整体合力。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压实当地政府和村社区的责任。要做到私设聚会点在哪个村(社区),那里的村(社区)就要直接参与治理,在哪个乡镇,该乡镇就有责任治理,确保领导落实,工作落实、责任到人。

调研中,我们也对各私设聚会点形成原因进行了分析,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合法登记的堂点分布不合理。就我县而言,全县有22个乡镇,一个经济开发区,一外个盐化工业园,面积2998平方公里,人口近百万,现有开放基督教堂点102个,还有小部分的开放堂点活动不太正常,所以,有部分宗教信徒到登记场所过宗教生活确实有困难,导致私设点现象出现;二是部分私设聚会点是原登记堂点的信徒,因意见不统一导致另设的聚会点;三是有部分非法传道人,为谋求非法利益原因,私设聚会点进行敛财。

针对上报的情况,我们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进行处理。对于人数较少,附近又没有合法登记场所的家庭聚会,要求当地政府和社区工作人员,到现场实地查看,掌握第一手资料,在保证安全、不接受外来传教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活动。同时,我们也要求当地的正式登记场所,要经常安排传道员到有关场所进行宣讲。对于人数较多,附近没有登记场所的聚会点,我们要求当地的工作人员首先登门,如果能接受三自原则,愿意接受县宗教局和三自会的监督管理,我们将在适当的时机向市宗教局汇报,争取批准为固定场所。在批准之前,首先要主动接受所在乡镇、村社区的管理。如果在期间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取缔。

对不接受登记、合并、过渡的私设聚会点,尤其对由公安、安全、宗教等相关部门认定的非法的私设聚会点,我们在充分掌握证据的基础上,由县宗教部门坚决依法取缔。

通过转化和取缔,我县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数量有了明显的减少,基督教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县宗教团体和信徒对宗教工作满意有了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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