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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司法局发挥“五员”作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来源:中安在线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7日 点击数: 1125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明光市司法局积极调动全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力量,按照明光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以务实的姿态和实际的行动投入专项斗争。在工作开展中,司法局结合自身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五员”作用,助力滁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纵深。

政策宣讲员。司法局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军营、各中小学校、车站、集贸市场、村(社区)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为各乡镇(街道)及行政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学习提供辅导和师资,讲解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两高两部《通告》、省纪委监委通告等内容,并且在全市全面铺开的“送戏下乡”文艺演出过程中积极开展扫黑除恶知识宣讲、宣传活动。

线索摸排员。紧紧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开展过程中,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走访和重点谈话,进行细致地线索排查,对于排查出来的线索,及时通过规定渠道上报相关部门,方便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实施精准打击。据悉,市司法局提供的两条相关线索已经查证属实,由相关机关转为具体案件办理。

律师管理员。司法局通过召开律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警示教育工作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学习律师执业相关法律规定、通报律师违规违纪执业案例,警示广大律师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前提下,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期间,凡是接受涉黑涉恶案件当事人委托的,都要第一时间向司法局进行报备,要求律师必须做政治上的清醒人,业务上的明白人。

刑罚执行员。明光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作为社区矫正工作主管机构的作用,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安全观、底线观,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严格监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社区矫正大队和各司法所加强了监管力度和警示教育力度,通过“学”、“考”、签订承诺书、通报具体案例等形式,提高他们的服刑意识和鉴别能力,避免他们与黑恶势力接触,以致于再犯罪。同时,通过走访其生活所在(村)社区、家庭成员、矫正责任人和逐一个别谈话等方式掌握其实时工作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提高矫正实际效果。为了进一步推进专项斗争开展,各司法所还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定期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并鼓励他们积极进行举报。

工作督导员。司法局根据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抽调精干力量对部分乡镇、市直单位的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将市委的工作要求精准传达到各乡镇、单位,让各乡镇、单位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有的放矢,同时方便其查找工作不足、厉行整改,使得扫黑除恶工作更具条理性,更易操作,更见实效。(通讯员 戴荣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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