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定远县司法局按照上级扫黑办部署,树立“一盘棋”工作思路,全局各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聚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是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任务,建章立制。根据扫黑除恶工作的实际进展,不断优化工作方案,细化具体举措,围绕法治宣传、特殊人员管控、严格律师管理、基层依法治理等任务,完善相关制度和台账,为全系统专项斗争的扎实开展提供保障。
二是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覆盖到位。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职能作用,将扫黑除恶的宣传活动与日常法治宣传更加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七五”普法和“法律七进”。采取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法治宣传讲座、街头法治宣传等方式,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融入到学校宣传、社区宣传、乡村宣传活动之中,进一步扩大扫黑除恶斗争宣传面。
三是强化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精准发力。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线索摸排,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对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逐一排查,反复排查。签订告知书和承诺书,鼓励积极检举黑恶线索。对特殊管控人员提出“四严”要求。
四是加强律师行业管理,监督指导。对律师开展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加强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做好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告备案、档案管理、集体讨论、收案登记等各项制度,引导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规范执业行为,协助司法机关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五是发挥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力量,全员行动。充分发挥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建立和完善基层群防、群治、群控网络,努力为基层党委、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好法律参谋和助手。(陆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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