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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多渠道构建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来源:南谯区综治办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2日 点击数:1567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为全面推进《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依法治国理念,南谯区多渠道构建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建立政府法律人才库,为依法化解调解矛盾纠纷提供人才支撑

    为规范全区政府、部门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法律人才队伍在全区依法行政、信访维稳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建立法律人才库。法律人才库,共5个“子库”分别为:

    (一)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由南谯区政府指定聘用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组成,主要任务是以“点对点”的形式为政府领导提供法律服务,即每名政府领导由一名律师专门提供法律服务,参与政府各项信访、维稳工作,帮助解决政府各项信访、维稳问题,向政府领导或者决策部门提出法律建议和意见,受政府委托代表政府行使诉讼权利。
  
    (二)社会律师人才库。由南谯区辖区内的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组成,主要任务是积极参与政府各项信访、维稳工作;参与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工作,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各类型法律援助案件,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促进社会公正,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对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推动我区法治建设。

    (三)公职律师人才库。由南谯区各单位法制部门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具有公职律师或者公职实习律师身份的公务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参与政府职能部门的规范文件的审查;对政府的重大事项进行法律论证,提出可行性分析;代理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诉讼;协助法律援助机构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促进社会公正,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四)机关单位法律人才库。由南谯区各镇(社管中心)、区直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法律本科学历或者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的人员组成。 主要任务是为所在部门行政行为提出法律建议和意见,参与涉及到本部门的信访、维稳事件,对自身符合公职律师条件的积极申报。

    (五)基层法律服务人才库。由南谯区各镇(社管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主要任务是参与所在镇(社管中心)各项信访、维稳工作;接受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促进社会公正,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对基层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推动我区法治建设。
通过建立法律人才库,实现法律人才信息化管理,提高了政府、部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效率和意识,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建立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工作制度,为强化依法处置矛盾纠纷提供政策支持

    2015年9月,为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信访改革,以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为工作指导,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南谯区积极探索研究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工作,制定了相关制度。

    (一)强化组织协调与队伍建设。南谯区成立了律师参与化解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管理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工作的人员,建立南谯区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人才库,挑选责任心强、素质高、业务好的律师参与化解信访工作,将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纳入长效机制,促进依法行政。

    (二)建立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工作值班制度。南谯区在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工作值班室,按照辖区内三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人数排班,每周至少两次固定值班,并在重大节日、事件期间临时排班,提高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工作效率和保障律师办公环境。

    (三)强化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工作的经费保障。南谯区积极筹措经费,做好后勤保障,为接访律师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相应的物质待遇,解决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工作所需经费,确保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工作的有序展开。

    (四)依法规范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工作行为。明确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工作的内容、工作纪律、明确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工作职责。对需要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方式解决的信访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程序解决;对不属于职能权限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律师要耐心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告知其到有关部门请求处理。

    (五)建立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工作的激励和惩罚机制。积极鼓励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工作,对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工作的先进事迹和成功的典型案例要大力宣传,对违反执业纪律的律师,取消其参与化解信访案件的资格,并视情节依法依规做出相应处理。

    (六)具体工作流程:

    1、信访局接收信访案件后,对信访事项及内容进行甄别,认为需要律师参与化解的信访案件,商请司法局审核并指派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也可以由信访人在南谯区律师人才库中自愿选择律师,同时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时跟进,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经信访人同意后及时办理法律援助手续。

    2、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后,通过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以案释法、参与调解等法律服务及时化解信访案件,调解成功的案结事了。对经律师参与调解后达成协议并且符合司法确认范围的信访案件,信访当事人认为需要将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的,经信访当事人同意由律师代理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进行司法确认。

    3、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调解不成,但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或者仲裁程序解决的信访案件,积极引导信访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案件,经信访人同意后可由律师代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通过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引导信访人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全面推动依法治区和依法行政工作。

    三、推动法律援助与司法判决机关全面对接,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机制保障
南谯区完善工作机制,多举措确保当事人依法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切实解决群众“打官司难”问题。

    (一)畅通群众维权渠道。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区法院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群众来访,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参与诉前调解,受理符合提供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

    (二)设立相互衔接快速通道。区法律援助中心及工作站对受司法救助的申请人优先办理并简化程序,对法院准予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的符合法律援助事项的申请直接作出准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免于经济状况审查。

    (三)强化对接注重援助效果。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区法院建立联络机制,对重大、群体性、敏感性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予以法律援助的及时与法院沟通情况,共同促进纠纷妥善解决。

    (四)跟踪督办提升援助质量。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利用旁听庭审、走访办案机关或回访当事人等形式对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法律援助人员工作程序进行跟踪监督,提升受援人群满意率。

    通过完善法律援助机制建设,维护了南谯社会的和谐稳定,提高了群众矛盾纠纷依法解决的法律意识。

    四、积极探索“一村(社区)一律师”工作,为预防矛盾纠纷提供源头治理
为维护南谯区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探索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专项工作。

    (一)建立“一村(社区)一律师”人才库。为推动律师进村,提高农村地区法律意识和水平,以南谯区辖区内三个律师事务所为依托,选拔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热爱公益事业的律师担任我区村(社区)法律联系人。目前,全区9个镇(社管中心)80个村(社区)都实现了全覆盖,实现了“一村(社区)一律师”的目标。
   
    (二)推动村镇联动,实现基层矛盾问题解决法律化。目前针对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乡村,法律意识基本不强,有问题通过找人找关系解决的传统形式,南谯区积极探索律师进村的方式,通过律师参与调解和处理一些矛盾纠纷,在农村以案释法、化解纠纷,推动宣传普及法律,在南谯区构建法律宣传全覆盖的形式,实现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立体式的发展和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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