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执行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严格执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认真做好拟征收土地的调查、确认、听证等工作。
二是着力强化矿权审批发证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矿业权交易规则,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实行公开公平交易,交易结果公开接受监督。
三是规范运作土地整治工作。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作为开展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进。
四是切实抓好国土资源民生工程。健全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体系,加强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指导,完善县、乡镇、村和村民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巡查和应急避险工作。
五是建立健全国土资源信访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土资源信访制度,切实加强国土资源信访事项的处理力度,规范信访事项的答复和反馈。坚持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包案和带案下访等制度,对重大信访和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干部亲自抓。并及时主动倾听群众诉求,帮助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六是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突出排查土地征、管、供各个环节,以及矿产资源开发中各个环节潜在的腐败风险,突出排查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易发生腐败的风险,完善风险点对应措施,健全预防、监管和处置的制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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