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莉,现任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2025年度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荣誉获得者。1993年7月投身检察事业,在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领域勇挑重担、敢为善成,以专业与担当守护公平正义、服务发展大局。
率先垂范:以“求极致”精神办精品案件
在张丽莉的办案字典里,从来没有“差不多”,只有“更精准”。她用严谨细致的态度审视每一处细节,用对法律的敬畏去还原案件真相。在面对新型、疑难复杂案件时,她总能迎难而上。
成功办理全市首例虚假诉讼民事监督案,是她检察生涯中的一次精彩亮剑。王某甲为保全一套房产,与王某乙签订虚假的房地产借款抵押合同,并通过多个账户间循环转账的方式伪造王某乙向王某甲转账支付800万元的银行流水。之后王某乙向法院起诉王某甲偿还借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面对案件双方当事人精心设计的诉讼骗局,张丽莉没有退缩。她以严谨审查还原事实、以精准监督纠正错误,揭开了以合法程序掩盖非法目的的“面纱”。该案不仅被评为2018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典型案例,更于2019年编入最高检《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适用指引》,成为指导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的“范本”。
在公益诉讼这个新领域,张丽莉也同样敢于尝试。面对全省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支持起诉案件,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参考,她就自己一点点摸索。接到董某明等人销售假酒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权益案件线索时,她敏锐地意识到,单纯的刑事打击不足以全面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她积极引导、支持安徽省消保委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惩罚性赔偿金的诉讼请求,实现检察监督与社会组织维权优势互补。该案被评为安徽省2020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和最高检“3·15”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为全省乃至全国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提供了宝贵的“滁州经验”。

张丽莉开展普法宣传。
护航发展:以“守护者”情怀优化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张丽莉始终秉持“平等保护”理念,努力让各类市场主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F公司承租J公司房屋,双方签订租赁期限为12年。租期近半时,J公司以F公司私自闭店违反双方合同约定为由,对案涉房屋强制清场。面对看似“无懈可击”的合同条款,张丽莉没有止步于形式审查。她一头扎进卷宗里,在纷繁复杂的证据中一笔笔梳理事实,在矛盾交织的纠纷里一次次探寻症结。正是凭着这股“钻”劲,她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敏锐发现当事人存在权利滥用、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最终为F公司挽回经济损失126万余元,该案成功入选长三角法治案例精选。
小岗村H合作社与深圳某供应链公司因购销合同产生纠纷,法院虽判决深圳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34万余元,却因被执行人“查无财产可执行”陷入僵局。面对当事人胜诉后粮款迟迟无法兑现的急难愁盼,张丽莉指导团队锚定股东未实缴出资、恶意延长出资期限等关键突破口,两次制发检察建议、持续跟踪督办,最终为合作社追回拖欠四年的全部款项。该案被《检察日报》深度报道。
司法为民:以“如我在诉”初心传递法治温度
法律是理性的标尺,司法是温暖的传递。这份温暖,对张丽莉而言,就是要把老百姓的难处当成自己的难处来办。
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她连续两年牵头开展“检察为民”十大实事,将一份份“实事清单”变成压实的“责任清单”。为了解决特殊群体“不敢诉、不能诉、不善诉”的难题,她带领团队依托“府检护薪”“亭之翼”等工作品牌,为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群体开通维权“绿色通道”。两年来,他们加强与人社部门、妇联、残联、法律援助中心等进行工作对接,深入社区走访协调,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100余件,用脚步丈量民情,用法律撑腰鼓气。
这其中,有因残疾陷入困境的庄某某——在多部门联动下,她的抚养纠纷问题得到解决,该案被写入最高检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也有像彭某某一样的农民工,在劳动纠纷中原本孤立无援,却在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与多部门协同履职下,拿回自己的辛苦钱,该案最终获评最高检治理欠薪六大典型案例。一桩桩“小案”的背后,是张丽莉和团队“如我在诉”的坚守,让法治的温度,在一次又一次公正的裁决中,真正暖到群众的心坎上。

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交流会商。
善治有为:以“小切口”实践助推社会治理
在张丽莉看来,案子不能办完就了事。她习惯在办案中多问几个为什么,多想想案子背后的问题,琢磨着怎么才能通过一个案件,推动一类问题的解决。
办理张某诉某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监督案时,一起因故意隐瞒离婚事实,弄虚作假补办结婚证而导致的“婚姻困局”摆在了张丽莉的面前。她敏锐地意识到,此类案件的发生,根源在于离婚判决信息衔接不畅,给弄虚作假者留下了可乘之机。为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她深入剖析案件成因,主动与法院、民政部门沟通会商,就完善信息共享机制、规范婚姻登记审查流程提出检察建议。该案不仅促成一纸文书的纠正,更推动了一方机制的完善,被最高检评为“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婚姻登记行政检察监督百件优秀案例”。
在陈某某污染环境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中,针对如何做到“用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这一问题,张丽莉主动思考,积极作为。她积极与行政机关沟通会商,推动形成执法司法共识,既避免“当罚不罚”问题的发生,又防止出现“过罚”不相一致,导致“小过重罚”。在她的积极推动下,该案做到了精准监督、无缝对接,获得了最高检的刊发推介,为检察机关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三十余载检察路,一路风雨一路歌。从青涩新兵到业务骨干,从一线办案到引领团队,张丽莉始终坚守检察初心,把对法治的信仰、对人民的赤诚,融入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次为民服务中,在每一项履职中彰显检察担当,用实干与坚守书写新时代检察人的忠诚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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