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滁州长安网>> 基层风采>>正文内容

转账“手误”引官司 法院温情调解化商事矛盾

来源:法治安徽网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3日 点击数: 8

日常财务转账稍有疏忽,极易滋生经济纠纷。近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立足双方企业经营实际,促成当事人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妥善化解因转账操作失误引发的商事争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滁州某建筑公司与滁州某物流公司素有业务合作。2024年8月,该建筑公司财务人员因疏忽未仔细核对收款账户信息,误将应付滁州某运输公司的7万元运输款,错转入有过往业务往来的物流公司账户。

察觉转账失误后,建筑公司当即与物流公司沟通说明原委,请求退还错转资金。物流公司虽确认收到款项,却以企业经营承压、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拒不返还。建筑公司多次协商追索未果,遂诉至法院,诉求判令物流公司返还7万元不当得利款项并支付相应利息。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细致梳理卷宗案情,厘清案件事实与权责边界。法官考量,若简单一纸判决结案,既会加重双方诉讼负担,后续强制执行还会进一步加剧物流公司经营难题,难以彻底化解矛盾。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优先启动调解程序。

调解现场,法官认真听取双方诉求与顾虑,一方面向物流公司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无合法依据占有他人钱款已构成不当得利,拒不返还将有损企业商业信誉,对后续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劝导建筑公司体谅小微企业经营不易,酌情放宽还款时限。

经法官多轮耐心释法疏导、情理兼顾调解,双方对立情绪逐步消解,最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由物流公司分期返还7万元款项,建筑公司自愿放弃利息主张。一场因财务转账“手误”引发的商事纠纷圆满化解,昔日合作伙伴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上一篇:天长“信托+公证”赋能基层物业管理[ 05-08 ] 下一篇:没有了! 作者:通讯员 刘泰成 葛荣荣 记者 吴文珍

主办单位:中共滁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和滁州市法学会 版权所有 地址:滁州市政务中心东九楼

邮编:239000 公开(监督)电话:0550-3832153 传真:0550-3832153

Email:czshglzhb@163.com 建议浏览器分辨率 1440*900 以上浏览本站 皖ICP备17002914号

技术支持:安徽网狐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