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滁州长安网>> 要闻>>正文内容

安徽:“林长+检察长”助力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

来源:安徽日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6日 点击数:3535

自今年3月份以来,我省林业部门和检察机关探索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强化对林长及相关部门履行林长制工作职责的法律监督,推动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目前,全省已有11个市及35个县(市、区)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通过“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共摸排涉损害林业和野生动物资源相关案件线索500余条,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6件,办理危害野生动物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5件,办理涉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7件,针对相关问题已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65份,督促修复被损毁林地、耕地2467.68亩,对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形成了强有力震慑。

各级林业部门和检察机关积极对接,进一步健全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安庆市检察工作室会同林长办、森林公安开展月巡查,组建执法监督专家组开展季监督。合肥市林长办每半年邀请5名至7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开展涉林执法活动检查监督,并及时向总林长和检察长汇报巡查情况。六安市林长办和检察院联合开展保护迁徙水禽等野生动物、古树名木保护检查和法律监督专项活动,严格落实属地政府保护责任。合肥市检察机关聘请部分林业园林机关骨干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共同参与案件办理工作。肥西县检察院组织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开展公益诉讼等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天长市建成全省首个“林长+检察长”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林基地。(记者 汤超 通讯员 章崇志、陈瑶)


上一篇: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06-15 ] 下一篇:学习百年党史 凝聚奋进力量[ 06-16 ] 作者:

主办单位:中共滁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和滁州市法学会 版权所有 地址:滁州市政务中心东九楼

邮编:239000 公开(监督)电话:0550-3820106 传真:0550-3820106

Email:czshglzhb@163.com 建议浏览器分辨率 1440*900 以上浏览本站 皖ICP备17002914号

技术支持:安徽网狐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