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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出台《法治滁州建设规划》绘制“十四五”法治滁州新图景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0日 点击数:2545

近日,中共滁州市委印发《法治滁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这是滁州市第一个关于法治建设的专门规划,对“十四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法治滁州建设作出系统规划和具体部署,勾勒出未来五年法治滁州建设的新图景,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滁州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规划》由九个部分组成,对标中央、安徽省委关于法治建设新的部署要求,结合滁州实际,明确法治滁州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提出28项工作举措。突出高质量立法、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等重点工作,逐步解决滁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回应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滁州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建设完备的地方法规制度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加强党对立法工作领导,明确健全立法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和“双组长”协调决策等制度,市委定期听取立法工作汇报。完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注重发挥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加强重要领域立法,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健康滁州行动等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进执法重心向县、乡镇(街道)下移,逐步实现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滁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激励和保护科技创新,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进高效权威司法,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广泛推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实体化建设,落实村(社区)综治专干专职配备,各级综治中心全面实现实体化运行。

三是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对立法、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

推进对法治工作的全面监督。建立巡察与法治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加强法治监督与其他监督制度的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加强立法工作监督,完善立法监督程序,切实做到全过程监督。加强对执法工作监督,建立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加强对司法活动监督,加强审判权、检察权运行监督管理,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建立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司法的工作机制,提高监督实效。

四是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筑牢法治滁州建设的坚实后盾

加强政治和组织保障,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要支持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开展工作。加强队伍和人才保障,探索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职级试点。加强科技和信息化保障,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推进法治滁州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加强理论和智库保障,加强法治滁州建设研究中心建设,推动全面依法治市重点理论和实践问题调查研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参谋智囊作用。

围绕实施法治滁州建设规划,市委、市政府还陆续出台了《滁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滁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批转了《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科学构建起以《法治滁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为总领的法治建设规划体系。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南京都市圈建设,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充分发挥法治在滁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为高水平打造“两地两区一中心”,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新滁州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滁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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