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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用心用情护“未”花开

来源:安徽法治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3日 点击数: 65

4月16日上午,凤阳县人民法院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县妇联、县民政局、县教体局等相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妇女代表等共同走进法院,沉浸式感受法院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氛围。

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蓝天,用有温度有力度的司法举措守护未成年人成长路,这是凤阳县法院持之以恒的工作重心。近年来,凤阳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深化家事审判工作机制改革,通过少年法庭集中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推行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以生动多样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氛围。

立足审判 延伸司法保护半径

凤阳县法院少年法庭挂牌三年以来,对于侵犯儿童权益的各类案件坚持“零容忍”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犯罪记录封存、跟踪帮教等特色司法制度。

目前,凤阳县法院对侵害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机制,成立少年审判工作办公室,统一指导涉未成年人民事、刑事、行政案件,探索实践“未成年人审判融合发展”理念。走进法院的少年法庭,圆桌审判形式、家居式布局都能瞬间缓解当事人的对抗情绪和心理压力,从而助力矛盾化解。在程序上落实未成年人利益表达机制,依法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在实体处理上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确保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等权利。

2023年以来,凤阳县法院在审理涉未案件中,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做到法庭教育全覆盖,引入社会调查和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犯开展回访帮教。

在审理离婚、继承、抚养等纠纷中,法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等原则,切实发挥民法典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作用。尤其在审理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双方离婚案件,抚养、收养、监护权、探望权纠纷等案件,涉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案件中,发布《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督促离婚双方积极履行支付抚养费、配合探视、家庭教育等义务,减少父母离婚对孩子造成的伤害。

对于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犯罪,法院坚持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原则、最严举措打击惩治。以“零容忍”的态度,既依法对被告人予以严惩,又结合实际情况落实从业禁止规定,对案件的被告人适用从业禁止,同时将裁判文书送达其单位所在地的行政部门,做好司法保护和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的衔接工作,为保护未成年人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对被告人、被害人都是未成年人的案件,坚持双向综合保护,力争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创新“法院+” 强化多元联调联动

近年来,凤阳县法院全力打造“法院+”联动工作模式,筑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屏障。

在陈某某诉姜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陈某某与姜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家庭矛盾频出,姜某某不同意一人独自抚养两子,而陈某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力供养子女的日常生活。承办人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与人民调解员共同多次联系姜某某,从孩子的身心健康及今后的生活角度出发,并兼顾陈某某的现实条件,充分向姜某某释明法理与情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二人均同意离婚,两子由姜某某带领抚养,抚养费由姜某某自理,并约定陈某某享有对两子的探望权,探望时姜某某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协助。

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纳入诉源治理大格局中,凤阳县法院与司法局、民政局、妇联等部门共同构建“法院+”联动调解平台,建立专门家事调解室,县妇联派驻一名工作人员进驻家事审判法庭,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负责日常联络和协调。配置专职人民调解员,对到庭的当事人先行开展诉前调解,形成“法官+调解员”的“调解联盟”。

针对多数家事纠纷会影响未成年人心理,法院建立心理咨询室,与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对接,通过整合法院内外资源,将心理干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通过专业的心理测评、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方式,缓解案件当事人及涉案未成年人的紧张焦虑情绪,协助法官判断当事人的心理状况和真实意愿,引导、说服和教育父母双方正确对待婚姻、家庭和亲子关系,促进化解家事纠纷,减少家事诉讼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心理影响。

2023年12月,凤阳县法院与县妇联共建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在府城人民法庭正式揭牌,并签署《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共建协议》,有针对性地确定家庭教育的内容,指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合理运用家庭教育方式方法。联合县妇联、县检察院,在官塘镇挂牌成立凤阳县首个“雏凤振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织牢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同时,法院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联合县检察院、县妇联、县民政局等单位分别赴江苏某特教学校及六安市某专门学校开展走访帮教活动。与县检察院、县教体局联合制定《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从业禁止实施细则》。

优化宣传 扎实做好源头预防

走进校园、走上校车,法官化身“贴身普法团”,随时随地开展法治宣传,将孩子们的学习日常变成一个个普法小课堂。

敞开法庭,指导孩子们穿上法袍,敲响法槌,变身“小法官”,在模拟法庭中沉浸式接受法治教育。

……

近年来,凤阳县法院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做好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推动法治宣传进校园、社区、乡村、企业,采取“请进来”零距离开展法治教育与“走出去”上法治课相结合的方式,构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新模式。

2023年9月1日上午,凤阳县法院法官在开学第一天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凤阳县崇文中学开展“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主题活动。法官重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告诫同学们千万不要因为一点点小矛盾冲动打架,更不能因为所谓的兄弟义气参与打架斗殴,不要沉迷网络,不要做让自己将来后悔的事情。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让未成年人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2023年12月6日,凤阳县法院组织干警走进凤阳县第二崇文小学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以“模拟法庭”形式,指导小学生们模拟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等角色,全情投入,再现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

凤阳县法院建立法治副校长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平安校园建设。目前有10名员额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覆盖10所中小学。通过法治副校长进校园、上讲台、开讲座等,上好中小学生“法治第一课”。结合当前未成年人保护、预防犯罪的重点内容,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春秋开学季、“六一”儿童节、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扎实推进“法院开放日”、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在活动中常态化开展“防范校园霸凌”等主题法治宣传。同时,凤阳县法院还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未成年人观看法治教育片、参加模拟法庭等,以新形式的微视频和传统普法手段相融合,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凤阳县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司法审判机关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中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强化审判理念,创新和改进家事审判工作机制,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更有力度、温度和深度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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