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检察当好“护苗人”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未成年人保护则是一项系统工程。
作为保护中的重要一环,近年来,天长市检察院立足本职打击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同时,延伸检察服务触角,创新工作方法,深化协同协作,依托“一团两站一基地”(一团即“启明灯”法治宣讲团,两站即“第一粒扣子工作站”和“检察巡回工作站”,一基地即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逐渐探索出了一条清晰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路径,书写了一个又一个暖心的履职故事。
日前,该院打造“一团两站一基地”守护“半边天”当好“护苗人”入选了2023年度妇女工作改革优秀创新案例。5月29日,记者在“六一”儿童节前夕进行深入采访,探寻该院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过程中的履职印记。
擦亮讲团“金名片”
普法宣传“走新”又“走心”
灯者,破暗明道,希望也;启明者,照亮领航,前行也。今年3月,一场场春季“启明灯”法治大宣讲活动在该市各大中、小学校相继开讲。
课堂上,检察官(助理)们从检察职能切入,与同学们开展积极互动,并紧紧围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从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增强反电诈意识等方面,将法律知识和校园场景相融合,结合具体案例引导同学们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学校是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场所,教师是未成年学生身边最亲近的人,他们肩负着未成年学生的教育和保护责任。
3月4日,在天长市城南小学,一场特殊的法治宣讲课如期进行。与以往不同的是,主讲人检察官陈刚面对的“学生”是一群教师。
当天,检察官陈刚以师德师风建设为主题,重点分析解读了《关于落实从业禁业制度的意见》《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帮助、引导教师更加深刻理解对教育学生“有法”“有度”“有责”的真正涵义,进一步规范自身言行。同时,他还结合真实案例,向大家普及了校园欺凌、电信诈骗等相关防范知识,引导教师及时关注校园安全隐患,共同守护平安校园。
“这堂课听得过瘾,让我们对未成年人保护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从讲台上讲,到讲台下听,这一转变让不少教师大呼“有用”。
据了解,天长市检察院突出“启明灯”法治宣讲团建设,22名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2名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师组建6个宣讲组,擦亮讲团“名片”,推动普法宣传“走新”又“走心”。截至目前,宣讲团已累计开展“法治进校园”等巡讲活动100余场次,受众达6万余人。
织密“护未”观察网
助力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人生如纽扣,从一开始就要扣好。
去年3月28日,由天长市检察院和天长市妇联设立的“第一粒扣子工作站”正式揭牌,来自全市16个镇街174个村(社区)的205名妇联主席、副主席、执委受聘为天长市首批“护未”观察员。
何谓“护未”观察员,应当履行哪些职责?记者了解到,观察员应当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报告要求,对于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将线索移交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个人专业特长和优势,收集提供涉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线索、参与调查活动、参加检察听证;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中心,挖掘问题、掌握需求、了解预期,提供有建设性、前瞻性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建议等。
“第一粒扣子工作站”作为该院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基础之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一次有益探索,明确了“特别”保护、“护未”保护、“延伸”保护三方面保护工作内容,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度嵌入多元化服务体系,发挥各方优势,全力推进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同开展,共同筑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坚固防线。
此外,该院还依托“检察巡回工作站”,让“家门口的检察院”离人民群众更近一些。建立乡镇检察值班联系机制,32名干警负责联系全市16个镇(街),实现基层联络全覆盖;聘任各镇(街)司法所所长为检察巡回联络员,充分发挥镇(街)司法所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一体”推进落实妇女儿童国家司法救助和“双提升”等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儿童开通“绿色通道”,力争用最短时间使救助工作落到实处,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检察温暖。
打造“一站式”平台
综合履职赋能监督保护
走进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不仅设有模拟检察官工作室(办公室)、模拟讯问室,还有心理疏导室等功能区,将案件办理、法治教育、法治宣传、心理疏导融为一体,成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社会综合保护的新平台。
每个孩子走上犯罪歧途,都让家庭痛苦、社会痛心。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心智还不成熟、人格尚未定型的特点,天长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既坚持依法惩戒,又注重教育转化,力促迷途知返,力阻重新犯罪。在办案过程中同步对涉罪未成年人积极开展诉前观护帮教、不起诉跟踪帮教,用心用情感化挽救。
在办理一起盗窃案时,该院检察官经前期社会调查,了解到其中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小明(化名)原本成绩优异,误入歧途后十分后悔,渴望能够继续读书。该院组织不公开听证,在谨慎听取各方意见后,建议公安机关对其变更强制措施。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小明认罪认罚,检察机关提出缓刑量刑建议,最终被法院采纳。
对小明的关注并没有因为案件的办结而终止,检察官将小明列到自己“必回访、必跟踪、必关注”的“三必”名单上,多次前往小明曾经所在的学校走访,帮其向学校争取保留学籍。当小明顺利拿到理想大学的通知书时,他的父亲第一时间打来电话报喜:“你们不是挽救了小明,而是挽救了我们一大家子!”
孩子的事就是天大的事。未检工作应该要有窥一斑而知全貌的本领,不仅要办好个案,更要治已病、防未病,综合运用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打开未检综合履职新格局。
在办理一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该院发现被告人曾强迫被害人小林(化名)到该市美甲美容馆文身。留意到这一细节后,检察官梳理发现多起案件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未成年人文身状况。经查,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清除文身等服务的商家不止一家。承办检察官立即将线索汇报给滁州市检察院,在上级院的跟踪指导下,办案团队进一步调查走访、收集固定案件证据,依法对该市三家文身店予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向相关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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