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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举行“12.4国家宪法日”集体宪法宣誓仪式

来源:滁州网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5日 点击数:1710

124是全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滁州市在市政务中心南广场举行以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滁州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宣誓仪式。这是该市首次组织的全市性、大规模集体宪法宣誓活动,既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行动,也是一次宪法精神的集中宣扬和传承,对于促进全市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履职尽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宣誓仪式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图强监誓,市委副书记许继伟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诚领誓。市领导汪建中、王跃、高迁、高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严法,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李德文等参加宣誓活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马军主持仪式。

下午2时许,马军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现场气氛庄严肃穆,全体人员同唱国歌。唱毕,监誓人王图强走到监誓台前,领誓人朱诚走到宣誓台前,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举起右拳,跟诵誓词。

许继伟在讲话中希望,参加宣誓的同志和全市各级党员干部树牢宪法意识,永远铭记誓言,切实履行承诺,争做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模范,勇当法治滁州建设的引领者、推动者和践行者。一要把牢方向履职。把牢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学习党章党规与学习宪法结合起来,把坚持党性原则与弘扬宪法精神结合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市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二要严格依宪履职。从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维护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高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始终做到在宪法授权的范围内行使权力。三要牢记宗旨履职。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为民办好事实事,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市人民。四要永葆本色履职。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现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负责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法官、检察官代表,南谯区、琅琊区、经开区、苏滁园和市直部门负责同志、工作人员代表800多人庄严宣誓。仪式结束后,宣誓人员观看了广场法治宣传展板。 (施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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