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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朋友义气做担保 反成“老赖”被判刑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7日 点击数: 2956

你可能听过有“老赖”因为拒不还钱被司法拘留的,但是你听过担保人被判刑的吗?523日,定远县一担保人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定远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201510月,在定远县做生意的陈某的朋友李某因为急需资金周转,向郭某借了90万元,双方约定2年还本付息,出于朋友间的义气,陈某为该笔借款做了担保。令陈某没想到的是,借款到期后李某在还款30万元之后,因为无力再还款,人便跑得没了踪影,自己这个担保人却被郭某起诉到了法院,案经法院经依法判决李某归还郭某借款60万元,陈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李某和陈某未履行,郭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先后向陈某和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申报财产通知书、责令限期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陈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并拒绝申请财产情况。随后,定远法院先后以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两次对陈某司法拘留,陈某仍不还款,且在拘留期限届满被释放后玩起了失踪,法院执行人员多次到其家中单位传唤不见踪影。201812月,陈某因涉嫌拒执罪被该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2019127日,陈某被定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陈某这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随后,陈某家人将60万元执行款钱交到了法院账户,同年131日陈某被定远县公安局取保候审。案件虽然执结了,但“老赖”不得不为之前的行为付出代价。

523日,定远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有能力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而不履行,且在因拒绝报告财产情况等原因先后二次被司法拘留后仍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严重侵犯了人民法院裁判的权威,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丁岚 张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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